自2020年以来,国家更是不断重视塑料污染治理。中央两度发文设立禁塑限塑目标,分别于2020年1月和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和《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分阶段设立禁塑限塑目标,到2025年对不可降解塑料逐渐禁止、限制使用,并要求各地在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1999年 |
国家经贸委发布(99)第6号令 |
规定2000年底前全面禁止生产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饮具的文件。 |
2004年 |
《可再生能源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 |
鼓励再生生物质能的利用和降解塑料推广应用。 |
2007年12月 |
《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
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
2012年 |
《石化和化学工业“十二五”规划》 |
提出发展聚乳酸、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可降解塑料。 |
《中国塑料加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意见》 |
提出加大高科技产品创新开发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着重培育新兴产业等任务。在普通塑料包装薄膜、袋上,提出推进生物可降解材料及系列产品、个性化包装薄膜设计、功能性材料及产品等。在塑料食品包装材料及制品上,提出重点发展具有高阻隔性、避光等功能性复合膜材料,推广环保型助剂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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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 |
将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列为鼓励类。 |
2016年 |
《循环发展引领计划》 |
其中包括,加大对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查处力度,巩固“限塑”成果;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坚决关停无照经营、达不到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小企业、黑作坊,持续打击非法改装,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塑料包装制品》 |
新标准将对塑料包装制品的原材料、生产过程、降解性能、生物碳含量、印刷、标签和贮存等方面做出重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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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全生物降解材料入围。 |
2017年11月 |
《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 |
从国家层面提出了推进快递行业资源节约以及废弃物污染防治的多项措施,提出,“到2020年,可降解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将提高到50%”。 |
《农用薄膜行业规范条件(2017年本)》 |
鼓励研发生产使用生物降解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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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 |
《怏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 |
2018年9月1日,要求快递包装袋宜采用生物降解塑料,减少白色污染;并相应增加了生物分解性能要求。 |
2019年 |
《GB/T 38082-2019 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 |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 |
2019年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 |
国家鼓励科研、生产单位、生产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可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禁止生产、销售不易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 |
2019年12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 |
鼓励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
2020年1月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臵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2020年7月 |
《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
提出自明年1月1日起,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餐饮打包外卖服务以及各类展会活动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但是暂不禁止连卷袋、保鲜袋和垃圾袋。与此同时,还禁止商家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全国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但是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自带的吸管暂不禁止。 |
而在中央两度发文的背景下,多个省市也相继发布政策。截至目前,全国31省市均已根据本省市发展情况与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禁塑令阶段性实施计划,推动我国可降解塑料的研发和应用。
省市 |
政策 |
目标规划 |
上海市 |
《上海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2020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参与的良好氛围。到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到2023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天津市 |
《天津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2020年,在全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供应链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北京市 |
《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动计划(2020-2025年)》 |
到2022年,本市塑料污染治理政策标准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措施全面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充分发挥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示范引领作用:第二阶段是到2023年,全市重点场所、重点沿线塑料污染基本消除,重点用塑单位报告等基础性制度基本建立:第三阶段是到2025年,塑料污染治理制度全面建立,科技支撑体系更加完善,低塑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基本形戒,努力成为国际超大型城市塑料污染治理典范。 |
重庆市 |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
2020年,按照国家要求全市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率先在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下同),以及全市餐饮行业和部分酒店、宾馆、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到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内蒙古 |
《内蒙古自治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
到2020年底,呼和浩特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西藏 |
《西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产品销售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产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社会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7地(市)所在城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广西 |
《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宁夏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全区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5年底,全区范围内所有宾馆、酒店、民宿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新疆 |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2020年,按照国家确定的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广国家确定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河南省 |
《加快白色污染治理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 |
2020年底前,郑州、洛阳、濮阳、许昌等4个试点市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体系,城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2022年底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可循环可降解塑料替代产品初具规模,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得到较大提升。2025年底前,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大幅减少,可循环可降解的替代产品得到广泛应用,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山西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市县、部分领域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设区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山东省 |
《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设区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安徽省 |
《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江西省 |
《江西省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替代产品和可降解一次性制品得到推广使用,形成一批塑料减量和塑料污染治理的典型模式。到2025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江苏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和治理的实施意见》 |
到2020年底,南京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广东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到2020年底,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海南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到2025年,全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的塑料制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河北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等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禁限区域扩大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市建成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青海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西宁、海东、格尔木、德令哈等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福建省 |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按照国家部署,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禁限范围有序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福州、厦门等重点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辽宁省 |
《辽宁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
2020年年底,辽宁省将在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5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将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吉林省 |
《吉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重点工作台账》 |
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指导塑料生产企业按照国家和省里产业政策落实生产。严禁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具体产品种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
黑龙江省 |
《黑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全省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推动形成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陕西省 |
《陕西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
2020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率先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到2022年,全省范围内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全省范围内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市区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湖北省 |
《湖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率先在黄石市、荆门市、潜江市、枝江市、谷城县等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地级以上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贵州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贵阳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浙江省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省塑料垃圾实现“ 零填埋”。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普遍推行科学适用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3年底,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底,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甘肃省 |
《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率先在兰州市城关区等区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禁限范围稳步扩大,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大幅提升,设区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初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四川省 |
《四川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 |
《实施办法》遵循国家“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思路,提出从源头减量、替代循环、规范回收、强化支撑、组织实施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我省塑料污染治理。 |
广西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稿)》 |
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其他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云南省 |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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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可降解塑料市场调研报告-市场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2021年中国可降解塑料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投资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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