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功能性涂料行业归入“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之“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功能性涂料行业应归入“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功能性涂料行业应归入“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中的“涂料制造(代码:3.3.7.1)”和“油墨制造(代码:3.3.7.2)”。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功能性涂料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显示。功能性涂料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涂料行业等。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功能性涂料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发文部门 |
文件内容 |
2021年3月24日 |
《中国涂料行业―十四五‖规划》 |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
根据该政策,“十四五”期间,涂料行业将与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保持一致,实现可持续增长,积极推进产业升级,优化涂料产品结构,环境友好型涂料产品的占比逐步增加;涂料行业将加大科研技改投入,持续提升产品市场综合竞争力,努力实现涂料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坚持生态绿色发展,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率,提升废副产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减少碳排放,争取早日实现涂料行业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增强国际合作交流,扩大国内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影响力。 |
2019年10月30日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发改委 |
该政策规定,国家鼓励轻工业中的真空镀铝、喷镀氧化硅、聚乙烯醇(PVA)涂布型薄膜、功能性聚酯(PET)薄膜、定向聚苯乙烯(OPS)薄膜及纸塑基多层共挤或复合等新型包装材料;国家鼓励工业、船舶涂料等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型涂料生产;国家鼓励水性涂料等环保材料的应用。国家限制轻工业中的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国家限制溶剂型涂料(不包括鼓励类的涂料品种和生产工艺)、含异氰脲酸三缩水甘油酯(TGIC)的粉末涂料生产装置。 |
2018年11月7日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国家统计局 |
根据该分类,将“涂料制造”和“油墨制造”、“新型功能涂层材料制造”等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 |
2016年10月14日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该政策规定,加强环保型涂料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航空航天等高端领域用特种涂料的开发和产业化,推广全密闭一体化涂料清洁生产工艺。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加快涂料、胶粘剂、农药等领域有机溶剂替代和生产过程密闭化改造。 |
2016年8月10日 |
《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信部 |
该政策规定,推动轻工机械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食品机械重点发展大型高速成套化、无菌化、智能化食品生产及PET瓶、易拉罐等包装生产线。重点发展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植物油基的胶印油墨,低气味、低迁移、低能的紫外光固化油墨,水性装潢类油墨,高附加值明胶产品,时尚新颖的蜡制品、蜡烛、火柴。 |
2015年4月24日(2018年12月29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根据该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一百五十条,在我国从事“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生产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
2015年1月26日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 |
为促进节能环保,决定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Organic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由国家涂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的产品作为允许免征的项目。 |
2014年4月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根据该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
2012年2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根据该法第二十条规定,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应当考虑其在生命周期中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优先选择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
2009年8月27日(2018年12月29日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根据该法第二条,在我国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该法。该法对产品质量监督、生产者及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2008年8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根据该法第二条,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为指导原则,明确提出:“从事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并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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