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规定,氢氧化钾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氢氧化钾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高品质氢氧化钾市场分析报告-产业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预测》显示,氢氧化钾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国务院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等。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氢氧化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 |
实施日期 |
发文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2012年07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2012年08月01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2013年12月07日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2014年01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2014年07月29日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2014年12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5年01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2015年07月01日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2018年01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2018年10月26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2018年10月26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2018年10月26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2018年10月26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
2018年12月2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2018年12月2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
2018年12月2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2018年12月29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2019年02月28日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2019年04月23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019年04月23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2020年09月01日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文件名称 |
出台时间 |
主要内容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2006年2月 |
提出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制造业,积极发展基础原材料,大幅度提高产品档次、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材料及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部件的制备技术,高性能工程塑料,轻质高强金属和无机非金属结构材料,高纯材料,稀土材料,石油化工、精细化工及催化、分离材料,轻纺材料及应用技术,具有环保和健康功能的绿色材料。 |
《关于深入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
2011年7月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及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202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将原定于2020年底到期的该税收政策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同时将鼓励类产业项目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限制比例由70%降至60%)。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现已现已调整为60%)以上的企业,涉及产业项目包括“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氢氧化钾(食品添加剂)”等行业先进技术。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年3月 |
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支持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实现重点领域向中高端的群体性突破;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按照物质流和关联度统筹产业布局,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园区内、产业间耦合共生。 |
《石油和化学工业“十三五”发展指南》 |
2016年4月 |
指南指出,“十三五”期间,行业将力争实现六大发展目标:包括经济总量平稳增长、调结构取得重大进展、绿色发展方式初步形成、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品牌质量稳步提升以及企业竞争力明显提升。提出围绕产品质量档次提升加快技术升级,基础化工产品从工业级向电子级、医药级、食品级方向发展,开发高附加值耗碱、耗氯产品。 |
《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16年7月 |
提出大力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普及中低品位余热余压发电、供热及循环利用;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加快建立循环型工业体系,促进企业、园区、行业、区域间链接共生和协同利用,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行业拓展产品制造、能源切换、废弃物处理消纳及再资源化等行业功能,强化行业间横向耦合、生态链接、原料互供与资源共享。 |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16年10月 |
提出推广氯碱工业零极距、氧阴极等节能新技术应用,降低行业能耗,鼓励发展高端精细氯产品,提高耗氯产品的副产氯化氢综合利用水平。 |
《循环发展引领行动》 |
2017年4月 |
推动行业间循环链接,组织实施产业绿色融合专项,在冶金、化工、石化、建材等流程制造业间开展横向链接;推动不同行业企业以物质流、能量流为媒介进行链接共生,实现原料互供、资源共享,建立跨行业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 |
2018年10月 |
湿电子化学品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划分为专用化学品及材料制造类。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2019年10月 |
将“零极距、氧阴极等离子膜烧碱电解槽节能技术、废盐酸制氯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和“改性型、水基型胶粘剂和新型热熔胶,环保型吸水剂、水处理剂,分子筛固汞、无汞等新型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纳米材料,功能性膜材料,超净高纯试剂、光刻胶、电子气、高性能液晶材料等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为鼓励类,将“新建乙炔法聚氯乙烯、起始规模小于30万吨/年的乙烯氧氯化法聚氯乙烯生产装置”和“新建单线产能5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限制类,并将“单线产能1万吨/年以下氢氧化钾生产装置”列为淘汰类。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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