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的管理,保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起草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终端上进行软件安装、运行、升级、卸载等操作的,应当提供明确、完整的软件功能等信息,并事先征得用户同意,且必须提供与安装方式同等或者更为便捷的卸载方式。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未受其他软件影响和人为破坏的情况下,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就在卸载后将可执行代码或者其他不必要的文件驻留在用户终端等。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客户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以显著的方式提示用户,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并提供独立的卸载或者关闭方式,且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
《规定》强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合法权益,或者诋毁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不得恶意对其他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相关产品实施不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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