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地方、各部门一律不得增设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线上线下互动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外,各地方、各部门一律不得增设线上线下互动企业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
《意见》指出,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技术驱动下的商业模式创新层出不穷,线上线下互动成为最具活力的经济形态之一,成为促进消费的新途径和商贸流通创新发展的新亮点。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互动,对推动实体店转型,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鼓励线上线下互动创新。鼓励实体店通过互联网与消费者建立全渠道、全天候互动,发展体验消费;鼓励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建立直接联系,开展合作消费;鼓励实体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互联网强化各行业内、行业间分工合作,提升社会化协作水平。鼓励企业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不断开展商业模式创新、技术应用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
《意见》要求,激发实体商业发展活力。鼓励传统行业主动拥抱互联网,挖掘自身潜力,适应新形势,培育新优势,实现自我变革和可持续发展。零售业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开展全渠道经营;批发业通过线上线下互动,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转型;物流业通过线上线下互动,走精准、高效、集约的发展之路;生活服务业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实现在线化、标准化、便利化;商务服务业通过线上线下互动,实现智能化、精细化、网络化。
《意见》提出,要健全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城市商业智能化,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慧商圈和具有丰富互联网属性的特色商业街区;推进农村市场现代化,重点发展农村和农产品电子商务,打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通道;推进国内外市场一体化,开展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动产能合作,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
《意见》还强调,推进简政放权。根据线上线下互动特点,调整完善市场准入资质条件,加快公共服务领域资源开放和信息共享。有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网络零售企业和快递企业提供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
《意见》要求创新管理服务。坚持促进发展、规范秩序和保护权益并举,坚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更好发展。注意规范方式,防止措施失当导致新兴业态丧失发展环境。创新管理理念、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充分发挥流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开展商务大数据建设和应用,服务监管创新,支持电子商务产品品牌推广。
《意见》明确,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各类市场主体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线上线下互动业务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确需办理变更手续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意见》要求规范市场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的创业创新环境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防止不正当竞争和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经营主体信息公开披露,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意见》还指出,要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中国”网站和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完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和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部门联动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网络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