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2017年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现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等。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
参考《2017-2022年中国杀毒软件市场现状调查及十三五发展策略分析报告》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工信部、商务部、科技部等。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商务部主要负责国内外贸易,主要职能包括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拟订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科技部重点关注作为高新技术产业中的软件产业,产业边界定义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著作权的软件产品,纳入高新技术的软件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具软件和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及著作权的应用系统(软件包)产品。
2、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自律组织主要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及各地方协会、各领域分会,其主要职能是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软件产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行业资料、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3、资质认证部门
软件企业认证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制定软件企业认证标准,软件企业的认证和年审由经上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授权的地(市)级以上的软件行业协会或相关协会具体负责,先由行业协会初选,报经同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核,并会签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后正式公布。
目前,本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仅负责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企业的生产运营和具体业务管理完全以市场化方式进行。
4、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5、行业相关政策
为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建立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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