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6-2017年中国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现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参考《2017-2022年中国互联网产业运营现状及十三五发展态势预测报告》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地的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工信部负责制订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和行业规章制度,制定行业的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自律机构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行业协调;为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受工信部委托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代表会员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行业信息的交流与协调,向政府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等。
目前,我国电信行业实行以工信部为主的部省级双重管理体制。工信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共同管理我国电信行业相关事务。工信部下设通信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电信与信息服务实行监管,提出市场监管和开放政策;负责市场准入管理,监管服务质量;保障普遍服务,维护国家和用户利益;拟订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与结算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地址等资源的管理及国际协调;承担管理国家通信出入口局的工作;指挥协调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承担战备通信相关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主管部门,一般实行工信部和地方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工信部领导为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对本地区公用电信网及专用电信网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本地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配本地区的频谱及码号资源、监督管理本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政策
行业所涉及到的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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