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法律法规
(2)主要产业政策
2006 年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 年-2020 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提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战略目标,将加快服务业信息化列为战略重点,并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网络增值服务、电子金融、现代物流、连锁经营、专业信息服务、咨询中介等新型服务业。
2009 年4 月,国务院颁发《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在通信设备、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列为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2010 年3 月,在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是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当前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要继续引领新一代互联网技术应用,强化中国互联网中心地位,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社区网络、网络视频、数据库服务、数字出版等新兴内容产业,不断提高创意能力、增值能力、聚合能力和传播能力。
2010 年10 月,国务院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列为努力实现快速健康发展的重点领域之一,并明确提出提升软件服务、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
2012 年5 月,工信部发布《互联网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明全面推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强化应用创新的引导与规范,大力发展生产性、民生性互联网应用创新服务,构建互联网应用创新生态体系,优化基础电信运营、互联网服务、内容提供及软件开发企业间互动发展格局。
2015 年7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互联网的高效、便捷优势,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型服务。
2015 年10 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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