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财政部发布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 未来跨境电商有望成全球贸易主要形式

        昨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现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近年来,随着全球人均购买力增强、互联网普及率提升、第三方支付软件的进一步成熟、物流等配套设施的完善,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全球兴起的消费习惯。而跨境电商通过搭建一个自由、开放、通用、惠普的全球贸易平台,并透过互联网实现了全世界的连接,未来随着跨境电商不断取代传统贸易市场,有望成为全球贸易的主要形式。
        
        2017年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27.79万亿元,同比增长14%,为六年来首次实现双位数增长。而根据艾瑞咨询最新数据显示,我国2017年电商交易额达到7.6万亿元,同比增长20.6%,增速远高于传统进出口贸易,渗透率达27.35%。根据此前阿里的数据测算,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将达到12万亿,三年复合增长率为16.44%,渗透率达37.6%,未来跨境电商发展市场空间巨大。
        
        2013-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情况
         
        
        图表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国跨境电商渗透率
         
        
        图表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物流是跨境电商流程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不仅可以节省成本,还可以极大的提升客户体验。目前,我国跨境电商企业所采用的物流方式主要分为四种:邮政包裹模式、国际商业快递模式、专线物流模式、以及海外仓模式。根据海猫跨境编委会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出口的跨境电商70%包裹是由邮政系统投递的,其中中国邮政占据50%左右。
        
        随着全球买家对跨境电商购物体验的品质要求逐渐提高,海外仓模式逐渐成为企业成长核心。目前主流的物流方式普遍存在配送慢、清关慢、易丢包、退换难等核心问题。我国政策不断出台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形式向进行跨国贸易,随着近年来我国出口额度大幅下滑,政策更加向出口倾斜,在通关/汇兑/税收等领域实现便利化,跨境电商可先发货再集中报关并享受退税。同时海外仓作为出口货物的集货和中专枢纽,近年来多次被政策推上了风口浪尖。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
        
        关于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一、对综试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
        
        (一)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
        
        (三)出口货物不属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
        
        二、各综试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商务主管部门应统筹推进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相关政策落实,加快建立电子商务出口统计监测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三、海关总署定期将电子商务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传输给税务总局。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具体免税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部门商财政、商务部门制定。
        
        四、本通知所称综试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本通知所称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是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或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五、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具体日期以出口商品申报清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
        
        2018年9月28日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YZ)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区块链行业相关政策:统筹建设区块链基础设施

我国及部分省市区块链行业相关政策:统筹建设区块链基础设施

为加强区块链的应用,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加快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线上监管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2024年11月1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宽带行业相关政策:优化宽带报装服务 加快“宽带边疆”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宽带行业相关政策:优化宽带报装服务 加快“宽带边疆”建设

为加快宽带的建设,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加快“宽带边疆”建设,推进边疆地区行政村、农村学校、边境管理及贸易机构、沿边道路、沿海海域等重点场景宽带网络覆盖。

2024年11月1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互联网支付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拓展数字支付场景

我国及部分省市互联网支付行业相关政策:持续拓展数字支付场景

为推动互联网支付发展,我国发布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设施配备,畅通移动支付、银行卡、现金等支付渠道,提升入境游客线上线下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

2024年11月1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口岸行业相关政策:支持边境省区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口岸行业相关政策:支持边境省区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为推动口岸智慧化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提出严格港口岸线使用管理,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宝贵的港口岸线资源,坚持公用化、集约化、专业化导向,提升港口资源使用效率和水平。

2024年11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网络游戏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网络游戏质量

我国及部分省市网络游戏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网络游戏质量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网络游戏行业的发展,比如陕西省发布的《陕西省关于加快文旅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购买服务等方式,扶持文创产品、旅游商品创意研发,推出一批具有陕西符号的文化文物、戏剧、动漫游戏衍生品等文创产品和数字产品。

2024年11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安防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市政部署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等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安防行业相关政策:推进市政部署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等

为推动安防智能化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在市政服务领域,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等网联化和智能化改造,部署智能水务、智能抄表、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和城市级物联网平台。

2024年10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卫星遥感服务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资源共享

我国及部分省市卫星遥感服务行业相关政策:积极推进卫星遥感和航空遥感资源共享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卫星遥感服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卫星遥感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山东省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海洋强省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开展海洋卫星遥感观测、海洋资源资产核算、海域使用后评估等领域标准研制,提升海洋资源管理水平。

2024年10月3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据交易行业相关政策: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安全标准研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据交易行业相关政策:开展数据交易服务安全标准研制

数据交易是指数据供方和需方之间以数据商品作为交易对象,进行的以货币或货币等价物交换数据商品的行为。

2024年10月24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