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电子商务服务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
我国电子商务行业实行准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是省级行政区域内通信行业的主管部门,实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与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主的管理体制。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等。
同时,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也是本行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负责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等。
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主要面向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企业、实业单位和个人,负责推动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为我国化妆品行业的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负责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拟定改革与发展战略目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制定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的审批工作,组织查处化妆品的研制、生产、流通方面的违法行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化妆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和监督管理,管理化妆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卫生注册登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3年印发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13)24号),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强制检验的职责,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是全国性的化妆品行业自律组织。主要负责产业及市场研究:在技术、产品、市场、信息、培训等方面开展协作和咨询服务,推动行业发展,提高行业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能力;进行行业自律管理以及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部门提供产业发展建议及意见等。
我国化妆品行业的管理体制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整体调控和运作下,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从国家的监控力度来看,我国政府对化妆品行业的监管力度随着行业的发展不断加强并走向规范化,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准入门槛也在不断的提高。具备品牌优势和质量管理优势的大中型化妆品企业则获得了提高市场份额和整合市场的机会。
2、行业的主要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
电子商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妆品制造业是国民经济消费性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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