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电子化核验试点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工信部电管〔2010〕64号,以下简称64号文)等规定,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准确率,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部决定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开展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电子化核验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

          一、试点工作内容

        (一)ICP备案主体身份信息电子化采集

    参与试点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可采用“人脸识别”“唇语识别”“动作识别”等技术手段,采集确认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并与其提供的主体身份证件、权威库留存的主体身份证件进行交叉比对。验证一致后,向“工业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电子化采集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准确率不低于99.95%。

          通过电子化采集上传的图像,不再要求其提供以幕布为背景的图像。

          (二)《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电子化提交
    参与试点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照《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认真核验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一致后按格式生成《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电子化采集《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相关信息,准确率达到100%。提交电子化《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即表示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已履行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核验义务,无须单位盖章,不再提交纸质《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二、参与试点单位条件

    参与试点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电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业务种类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等。

          (二)具备采集确认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的技术能力

          (三)具备与主体信息权威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人身份证件库等)信息比对的技术能力。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申请阶段(2019年4月1日至4月15日)。申请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向属地通信管理局提交申请表。

          (二)审查阶段(2019年4月16日至5月15日)。各地 通信管理局对属地申请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进行审核汇总,报送至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部(信息通信管理局)组织相关机构对申请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确定试点单位名单。

          (三)试点运行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向“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提交电子化采集的ICP备案主体图像和电子化《ICP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四)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地通信管理局组织属地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开展评估总结工作,并报至部(信息通信管理局)。

          四、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加强指导。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据文件要求周密部署开展工作。各地通信管理局要和参与试点工作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处理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ICP备案工作效率,提升ICP备案主体真实身份信息数据准确率。

          (二)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督促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64号文和试点工作要求。不具备电子化核验技术能力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要求其严格落实64号文现场核验要求。发现参与试点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故意提供错误或虚假信息的,立即取消其试点资格并进行处罚。

          (三)加强保障,跟踪进展。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督促参与试点的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不断完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相关单位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我部将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ICP备案工作情况月通报》予以通报。

资料来源:工信部,观研天下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关系型数据库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关系型数据库行业相关政策:加快外贸产品碳足迹数据库建设

为了扩大关系型数据库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要素学科专业建设和数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培养一批跨学科、跨专业的数据工程团队,开展科学数据资源采集生产、加工整理和开放共享,打造一批数据资源丰富、权威性强、有国际引领力的科学数据库。

2026年02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联网模组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物联网等技术在城市商业体系中集成应用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联网模组行业相关政策:加强物联网等技术在城市商业体系中集成应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物联网模组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交通运输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依托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运用物联网等技术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载装备数据采集智能化水平。

2026年01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相关政策: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相关政策: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

为了进一步推动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通用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广泛接入交换中心,提高算力数据传输质量,加快“连算成网”。

2026年01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量子科技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人工智能与量子科技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

我国及部分省市量子科技行业相关政策:加强人工智能与量子科技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量子科技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量子科技行业稳定发展,比如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支持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黑龙江省发布的《黑龙江省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2026年01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据要素行业相关政策:研究建立交通运输数据要素型企业培育机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数据要素行业相关政策:研究建立交通运输数据要素型企业培育机制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数据要素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数据要素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江西省发布的《江西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福建省发布的《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

2026年01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AI算力行业相关政策:强化人工智能算力供给

我国及部分省市AI算力行业相关政策:强化人工智能算力供给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AI算力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AI算力行业稳定发展,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广西深入实施“人工智能+”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四川省发布的《关于支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2026年01月17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