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附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有关要求,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二、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三、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子证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工作。要加强政策措施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推进。要定期评估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困难。需要技术支持的,请与全国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技术部门联系解决。电话:010-62197928(工作日,9:00-12:00,13:00-17:30)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解读

        一、背景情况

        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的执业登记注册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依法履行准入管理职责的重要手段。2017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通过构建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优化完善行政审批方式,实现对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从准入到退出全执业周期的信息化管理。实践证明,这项改革工作方向正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使得政务服务的可及性、公平性、时效性、便捷性、规范性显著提高,对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促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服务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

        《指导意见》设定的改革目标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并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选择部分省份进行电子证照试点探索;第二步是到2020年,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基本建立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与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行政审批管理便捷高效、事中事后监管动态及时、医疗资源信息开放共享的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医疗健康”的工作部署,在前期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基础上,2020年7月2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60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进一步推进医疗资源科学配置,提高卫生健康管理效率,保障医务人员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内容

        (一)法律效力。电子证照是指由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包含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等信息的证照数据文件。电子证照与现行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管理职责。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局负责全国电子证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电子证照的管理工作。

        (三)申请维护。电子证照是现有电子化注册系统功能的完善、升级和拓展,其签发、生成、修改等工作,应当与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相衔接。医疗机构可在电子化注册的机构端,医师、护士可在电子化注册个人端申领电子证照。医师、护士所在执业机构负责本机构医师、护士执业信息的核查确认,医师、护士应当依据规定履行本人电子证照申领、执业信息维护等责任。

        (四)时间安排。电子证照生成工作将于2020年8月1日正式启动。符合生成条件的,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制发电子证照。需要补充完善生成信息的,医疗机构、医师、护士可依照权限通过机构端、个人端进行信息维护,符合生成条件后予以制发电子证照。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车载导航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国内导航等软件提供多语种版本

我国及部分省市车载导航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国内导航等软件提供多语种版本

为促进车载导航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 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鼓励国内导航、打车、外卖、购物等生活服务软件提供多语种版本。

2026年06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云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完善智算云服务体系

我国及部分省市云服务行业相关政策:完善智算云服务体系

为促进云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有序推进算力布局与边缘算力建设,完善智算云服务体系。

2026年06月1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VR游戏行业相关政策:支持运用VR等打造沉浸式工业旅游体验

我国及部分省市VR游戏行业相关政策:支持运用VR等打造沉浸式工业旅游体验

为了进一步推动VR游戏行业的发展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5月文旅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弘扬工业文化 保护工业遗产 发展工业旅游的通知》,探索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深度融合的服务场景标准,完善数字贸易发展环境。

2026年06月0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制造行业相关政策: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能制造行业相关政策: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

为促进智能制造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的实施意见》围绕智能化监管要求,鼓励引导产业加快推动数智化转型升级,提升药品研制、生产制造、质量检验、上市后监测评价等全过程数智化水平。

2026年05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AI大模型行业相关政策:推进行业数据向专业大模型汇聚整合

我国及部分省市AI大模型行业相关政策:推进行业数据向专业大模型汇聚整合

为了进一步推动AI大模型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加快能源专业模型技术攻关。聚焦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综合能源等领域,提升能源大模型的泛化迁移、多智能体框架、大小模型协同、多模态理解生成、长序推理

2026年05月2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景区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建设等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景区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加强移动应用程序建设等

为了扩大智慧景区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引导演艺娱乐、游戏动漫、网络文学等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弘扬正能量。鼓励热门景区、文博场馆等延长开放时间。完善景区公共设施,盘活存量旅游项目,加强精细化管理,优化服务供给。

2026年05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联网行业相关政策:优化物联网平台运营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物联网行业相关政策:优化物联网平台运营管理

为了扩大物联网行业的应用等,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发布《推动物联网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优化物联网平台运营管理。鼓励基础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行业企业、用户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物联网平台建设与运营,开展规划设计、集成实施、网络运维、运行监测、安全保障等活

2026年05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工业互联网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我国及部分省市工业互联网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

为了扩大工业互联网行业的应用,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6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推进工业数据筑基行动,培育数据合作联合体,建设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发展数据标注、认证等专业服务,探索建立分类分级的数据确权、评估、定价机制。

2026年05月15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