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能源安全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因此,近几年国家政府出台了多项供暖行业相关政策,提出了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2020年6月24日,在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2020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选题指南》中,涉及清洁取暖成本特性和支持政策研究、生物质清洁供暖供热政策研究、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利用制约性关键问题研究等领域。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2014年12月 |
《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
到2020年,通过集中回收利用低品位余热资源,替代燃煤供热20亿平方米以上,减少供热用原煤5000万吨以上。实施余热暖民示范工程,选择150个示范市(县、区),探索建立余热资源用于供热的经济范式、典型模式,不断改革和完善城镇供热的政策机制和制度保障 |
2016年12月 |
《“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
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质量效益显著提升,高效节能环保产品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有利于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制度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节能环保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一大支柱产业。 |
2016年12月 |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
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7.3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亿吨标准煤;到2020年,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6.8亿千瓦,发电量1.9万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7%;到2020年,各类可再生能源供热和民用燃料总计约替代化石能源1.5亿吨标准煤。到2020年,风电项目电价可与当地燃煤发电同平台竞争,光伏项目电价可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结合电力市场化改革,到2020年,基本解决水电弃水问题,限电地区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年度利用小时数全面达到全额保障性收购的要求;建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比重及全社会用电量中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比重的指标管理体系。到2020年,各发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与燃煤发电量的比重应显著提高。 |
2017年5月 |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 |
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
2017年6月 |
《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 |
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
2017年12月 |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 |
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雾霾严重城市化地区的散煤供暖清洁化,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供暖市场。北方地区冬季大气污染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最为严重,“2+26”重点城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且所在省份经济实力相对较强,有必要、有能力率先实现清洁取暖 |
2018年3月 |
《2018年政府工报告》 |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报告中强调: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
2019年4月 |
《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为支持居民供热采暖,发布“三北”地区供热企业(以下称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三北”地区,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山东省、青岛市、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
2019年4月 |
《关于完善风电供暖相关电力交易机制扩大风电供暖应用的通知》 |
要求做好风电清洁供暖试点工作总结和发展规划工作,做好风电清洁供暖技术论证工作,研究完善风电供暖项目投资运营机制,完善风电供暖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做好风电清洁供暖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工作等。 |
2019年7月 |
《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要求在峰谷分时电价、阶梯电价、电力市场化交易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求完善风电供暖项目投资运营机制;规范完善招投标机制,保障燃气壁挂炉、电暖器等清洁供暖产品质量,在燃气壁挂炉、电暖器等清洁供暖产品的招标过程中,严把质量关。因地制宜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在城镇地区,重点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在农村地区,重点发展生物质能供暖;在具备条件的城镇和农村地区,按照以供定改原则继续发展“煤改气”“煤改电”;适度扩大地热、太阳能和工业余热供吸面积。积极探索新型清洁供暖方式,条件成熟的可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研究推广 |
2020年2月 |
《2020年农业农村科教环能工作要点》 |
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打捆直燃供暖、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供气供热和太阳能利用等技术模式,打造一批农村能源多能互补、清洁供暖示范点。举办农村清洁炉具博览会,加快高效节能炉具推广应用 |
2020年4月 |
《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
要求促进城乡公共设施联动发展,推进市政供水供气供热向城郊村延伸 |
2020年4月 |
《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 |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大对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投入力度,推广农村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探索秸秆打捆直燃和成型燃料供暖供热,沼气生物天然气供气供热新模式 |
2020年6月 |
《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积极服务落实“六保”任务 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及PM2.5污染较重的非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大力推进重点区域农村清洁取暖、散煤清零,巩固提升“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 |
2020年6月 |
《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
统筹巩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和增强电力、热力供应保障能力工作,按需适度安排煤电投产规模。探索研究清洁能源发电与煤电协调健康发展的机制,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
2020年6月 |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目标提到2020年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5亿平方米左右,新增电能替代电量15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左右 |
2020年6月 |
《国家能源局2020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选题指南》 |
清洁取暖成本特性和支持政策研究、生物质清洁供暖供热政策研究、地热能多元化规模利用制约性关键问题研究等领域 |
2020年7月 |
《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
将重点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
2020年7月 |
《农村地区被动式太阳能暖房图集(试行)》、《户式空气源热泵供暖应用技术导则(试行)》 |
指导北方地区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 |
2020年7月 |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
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 |
除了国家层面出台的政策外,各省市地区根据当地的特点,出台供暖政策,鼓励清洁供暖。2020年8月24日,山东省临淄区发布了《临淄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计划2020年全区完成17024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符合条件的村居清洁取暖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2134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57.3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省市名称 |
颁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要点 |
山东省 |
2020年7月6日 |
《淄博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
2020年全市完成12.45万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清洁取暖基本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2.82万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141.4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
2020年8月24日 |
《临淄区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
计划2020年全区完成17024户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实现平原地区符合条件的村居清洁取暖全覆盖。2020年年底前完成农房能效提升12134户、城区建筑能效提升57.3万平方米,有效降低用户取暖能耗,提升取暖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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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 |
《河津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
要求2020年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户数18419户(不含锅炉超低排放),完成建筑节能改造4880户,共计23299户。其中,“煤改气”3409户,“煤改电”11060户,可再生能源供暖20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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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2日 |
《2020年清洁取暖计划方案》 |
潍坊市目标2020年全市城市(县城)新增清洁取暖面积516万平方米,农村地区新增清洁取暖7536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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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7日 |
《深入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工作方案》 |
强化清洁取暖工作。加大散煤替代工作力度,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科学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在供暖领域的推广应用。2020年采暖季前,新增城市清洁取暖300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8.98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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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2020年1月15日 |
《关于张家口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
2020年,将重点完成集中供暖电替煤328万平方米,分散供暖近15万户、900万平方米,推动实施百兆瓦压缩空气储能、太阳能跨季节供热示范、尚义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 |
2020年2月5日 |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 |
要求增强农村电信暖保障能力,巩固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成果,新建改造农村电网线路1.5万千米以上,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用电条件,提升供电可靠性,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深入实施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因地制宜、科学选择供暖方式,有序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和清洁煤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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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 |
《河北省2020年省重点项目计划》 |
张家口市崇礼城区电供暖、热源厂煤改电、衡水柏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电力、燃气、供暖、制冷、蒸汽多能源供应一体化(枣强)等多个清洁供暖相关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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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
2020年2月19日 |
《2020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
2020年,甘肃将继续在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2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全部项目要在当年开工建设,并在当年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安全、清洁供暖 |
2020年2月14日 |
《兰州市人民政府2020年工作要点》 |
要求继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统筹推进全域清洁取暖,大力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工程,淘汰县城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主城区基本建成“无煤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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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5日 |
《白银市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要求各县区结合城市供暖规划,加快推进供热管网建设,不断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城中村、棚户区、居民平房集中区等区域优先使用集中供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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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2020年2月7日 |
《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通知》 |
国家电投繁峙县20万千瓦风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国家电投集团灵丘东方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灵丘县40万千瓦风电供暖示范项目两个风电供暖项目入选 |
2020年8月11日 |
《山西省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 |
进一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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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30日 |
《平定县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 |
要求到2020年采暖季前,完成县域城乡范围内基本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洁替代全覆盖,计划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4111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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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3日 |
《代县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
计划2020年完成清洁取暖任务数1513户,其中集中供暖200户,煤改电1313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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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0日 |
《祁县2020年煤改电(含太阳能+、生物质+)集中供热试点实施方案》 |
计划开展煤改电集中供热试点、“太阳能+空气源热泵”(或分户式太阳能+分户式空气源热泵供热相结合)试点、“分户式空气源热泵+集中式空气源热泵”、多种能源互补的清洁取暖模式(进行分户式生物质+集中式生物质集中供暖+电直热)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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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2020年8月5日 |
《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实施意见》 |
推动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向供热转型升级 |
黑龙江省 |
2020年8月10日 |
《黑龙江省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 |
坚持“以气定改”,鼓励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园区和企业开展分布式天然气供暖。推进哈尔滨新区供暖示范、松北环西热源厂天然气供暖、华能新阳供热厂燃煤改燃气锅炉等项目建设。推进哈尔滨市中惠中德科技小镇电供暖项目建设,在有条件地区探索电供暖模式 |
陕西省 |
2020年8月6日 |
《铜川市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1年)》 |
计划2020年全市完成散煤治理任务2.25万户,推动“可持续、有质量”的清洁取暖发展;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设备补助最高4000元 运行不补助 |
2020年7月20日 |
《咸阳市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
要求统筹推进清洁取暖和散煤治理。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原则,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持续推进清洁取暖工作;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应的前提下,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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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2020年8月4日 |
《巴林左旗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计划》 |
力争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区清洁供暖率达到60%以上 |
2020年7月17日 |
《乌海市海勃湾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方案》 |
要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重点推进机场路两侧蔬菜大棚和散煤住户冬季清洁取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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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9日 |
《包头市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由市区两级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该项补贴政策暂按三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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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2020年7月23日 |
《上海市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发展专项扶持办法》 |
对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建成、经后评估审核确定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符合标准的项目,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0%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20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给予1500元/千瓦的基本节能补贴;对年平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达到75%及以上且年利用小时在2500小时及以上的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视情况而定 |
河南省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方案》 |
汝南县要求2020年11月15日前,全县完成“双替代”供暖2.4万户,其中,“电代煤”供暖2.4万户 |
2020年4月26日 |
《三门峡市2020年“双替代”供暖工作方案》 |
计划2020年10月31日前,全市完成“双替代”供暖8万户,全部为“电代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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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2020年5月22日 |
《白山市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 |
要求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推进电蓄热调峰供暖、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实施抚松县、江源区、临江市及长白县供热管网改造及建设项目 |
贵州省 |
2020年5月28日 |
《贵州省十大工业(清洁高效电力)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将对新建清洁高效燃煤发电项目、开展煤电联营、燃煤发电机组改造等进行专项资金补助。针对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对开展供热改造且设计供热蒸汽量达到100吨/小时及以上的发电企业,按每个供热改造项目工程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
天津市 |
2020年3月10日 |
《关于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 |
“煤改电”用户采暖期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煤改气”用户执行燃气管网居民独立采暖一档用气价格。同时,给予1.2元/立方米的补贴,最高补贴气量1000立方米/户,由市、区财政按4:6比例负担(滨海新区自行负担) |
宁夏 |
2020年4月20日 |
《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
要求深入推进清洁取暖,坚持从实际出发,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确保全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 |
福建省 |
2020年3月18日 |
《2020年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 |
要求到2020年,除必要保留外,常山地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油)锅炉;集中供热管网的区域,禁止新建燃煤锅炉 |
四川省 |
2020年3月23日 |
《南充市2020-2022年电能替代推进方案》 |
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南充将重点在工业生产、交通运输、供暖供冷、家居家电等领域继续开展“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柴”电能替代工作 |
新疆 |
2020年3月13日 |
《关于做好2020年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居民供暖设备改造工程的通知》 |
计划2020年为南疆三地州91个乡镇,978个村、288672户进行煤改电居民供暖改造 |
云南省 |
2020年3月9日 |
《关于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
鼓励在宾馆酒店、商业中心、写字楼、医院、交通枢纽站、物流园区等制冷供暖集中区推广燃气空调;因地制宜使用天然气替代传统采暖方式,鼓励昭通、迪庆等地区采用天然气取暖 |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供暖市场前景研究报告-产业竞争现状与发展战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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