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的监管体制
我国光伏设备制造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其中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制订,国家能源局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研究拟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能源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
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是国内可再生能源领域全国性、学术性和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下设光伏专业委员会等多个专业委员会,旨在成为科技工作者、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桥梁,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致力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光伏行业发展,跟踪国内外光伏行业新技术,提出光伏行业发展与整体布局建议,为政府部门提供决策咨询;组织或参与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推动行业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策划光伏市场宣传,组织产品、设备、设施展示和展览活动,促进市场开拓和发展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本行业经营行为主要受国内通用的主要法律法规的规范,主要如下:
(2)主要产业政策
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 号,2013 年2 月16 日发布)
将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组件设计与制造、太阳能热利用及光伏发电应用一体化建筑作为鼓励类项目,优先发展。
②《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能源局,2012 年8 月6 日发布)
“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规模,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体系的融合,显著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掌握可再生能源核心技术,建立体系完善和竞争力强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发布,有利于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培育可再生能源市场和产业体系,加速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升产业实力。
③《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2 年3 月27 日)
“十二五”期间,实现光伏技术的全面突破,促进太阳能发电的规模化应用……初步建立太阳能发电国家标准体系和技术产品检测平台,形成我国完整的太阳能技术研发、装备制造、系统集成、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等产业链技术服务体系。
《太阳能发电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有利于实现太阳能大规模利用,发电成本可与常规能源竞争,突破规模化生产和规模化应用技术,全面部署材料、器件、系统和装备科技攻关。
④《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2013 年7月15 日)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分布有利于发展光伏产业对调整能源结构、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⑤《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619 号,2016 年12 月10 日发布)
“‘十三五’时期,要通过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方式和优化发展布局,加快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进一步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推动我国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⑥《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能源局,2016 年12 月8 日)
“以太阳能的规模化利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鼓励优势企业提升自主研发能力,以技术进步为核心,推动关键技术创新,全面提高产业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能力,完善和升级太阳能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产业链,加速推动太阳能利用成本下降,通过自身竞争力的提高进一步扩大应用领域和规模。”
⑦《“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务院,2016 年7 月28 日)
“大力发展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技术,支撑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温室气体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进能源革命”、“发展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技术,重点加强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光热发电、太阳能供热制冷、大型先进风电机组、海上风电建设与运维、生物质发电供气供热及液体燃料等技术研发及应用。”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