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承担发展中国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和协调责任,制定有关重大技术装备开发和创新的规划和政策,通过依赖主要国家工程及施工项目协调实施重大专业项目,推动国内生产重要技术装备,以及就吸引和创新进口重大技术装备提供指 导。工信部也负责重大项目、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普及和应用的组 织和协调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监督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产品质量和安全相关事务,包括 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测和抽检,以及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质检总 局下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监察和监督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对特 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进行监督 和检查;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进行相关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负责特种设备检 测检验和作业的机构及人员的资格监督和管理,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实 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国家安监总局及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矿业、商业、贸易业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和管理。
环境保护部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面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重大 环境问题的协调、监督和管理,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发改委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重要技术装备普及和应用的重 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商务部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有关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 易政策。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装备制造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等。该等法律法 规监管有关装备制造业务的资质、质量和安全管理等。
(3)招投标管理
与工程设计及咨询行业一致。
(4)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企业须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及经营活动。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年中国智能装备制造行业分析报告-市场运营态势与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中国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 经认证合格的,认证机构将颁发企业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及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 规定,任何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须对特种设备使用和作业安全负责,并只可使用 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
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2003 年,国家住建部下发《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展工程总承 包业务,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
2006 年 6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明 确目标原则,加快振兴步伐;确定主要任务,实现重点突破;制定振兴措施,明 确工作方向;完善法律法规,强化政策支持”的核心指导意见。
2009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 以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推进企业重组为重点,推动有色金 属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该规划详列产业调整和振兴的主要任务,包括稳定 国内市场、改善出口环境、严格控制总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强技术改造、 推动技术进步、促进企业重组、调整产业布局、开发境内外资源、增强资源保障 能力、推动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再生利用、加强企业管理和安全监管以及注重人 才培养。
2009 年 5 月,国务院颁布《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实现产业 增长、扩大市场份额、注重重大装备研制、提高基础配套水平、优化升级组织结 构以及转变增长方式的规划目标,明确依托重点工程、振兴装备制造业,抓住产 业重点项目、实施装备自主化,提升配套产品制造水平、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推 进重点工作、转变产业发展方式的主要任务。
2010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要增加保障性住房有效供应,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 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或上涨过快的城市须切 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2011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将高效、低耗、低污染的新型冶炼技术开发,高效、低耗、低污染的规模化再生 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等列入鼓励类产业目录;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置换及优化行 业布局以外的电解铝项目、单系列 5 万吨/年规模或以上且不新增产能的技改和 环保改造以外的铅冶炼项目、综合利用以外的镁冶炼项目等列入限制类有色金属 产业目录。
2011 年 3 月,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十二五”期间 实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3,600 万套。
2011 年 7 月,住建部印发了《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强调全国建筑 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15%以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 15%以 上以及全国建筑企业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年均增长 20%以上的产业规模目标。
2011 年 9 月,住建部发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 2011-2015 年发展纲要》,提 出“继续推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向国际通行的工程公司、工程咨询设计公司、设 计事务所、岩土工程公司改造的步伐,加快培育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 名品牌,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促进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 单位向专、特、精方向发展,基本形成以大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公司为龙 头,中小型专业勘察设计单位为基础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的发展任务,以及“鼓 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或项目债券,促进 EPC、BOT、PFI 等 业务模式的推广”的政策导向,将企业上市作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壮大的重 要途径。
2011 年 12 月,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颁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 标)管理办法》,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加强对外承包工程 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 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
2011 年 12 月,工信部印发《有色金属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铝工 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 升级取得明显进展,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0%以上,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改 善”的主要目标。
2012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国家重点工程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人民群 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的发展目标。
2012 年 5 月,工信部印发了《高端装备制造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在总结分析高端装备制造业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了“十二五”的发展目标和思 路,确定了发展重点方向及主要任务,并提出了相关政策措施。《规划》的实施, 将进一步加大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培育力度,加快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 变。
2013 年 4 月,工信部下达了《19 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加 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技术改造,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的结构调整。
2013 年 2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改革与发展 的若干意见》,提出“促进大型设计企业向具有项目前期咨询、工程总承包、项 目管理和融资能力的工程公司或工程设计咨询公司发展”等方向,鼓励设计企业 开展带资总承包业务,业务纵向延伸。
2013 年 7 月,工信部发布《铝行业规范条件》,该《条件》对《铝行业准 入条件(2007 年)》进行了修订,把治理产能过剩作为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 要通过严格执行准入标准,淘汰一批落后产能,遏制铝行业重复建设,化解电解 铝产能过剩矛盾,推动铝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促进铝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4 年 2 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 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等新型、高端服务业 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发展创新型经济、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 内在要求……”,并提出“着力推进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广告服务等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 旅游业、农业和体育产业等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鼓 励企业发行公司债、企业债、集合信托和集合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等原则和措施。
2014 年 5 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 工作的通知》,通过进一步开放建筑市场,强化对建设单位行为监管,改革招标 投标监管方式,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和诚信体系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 完善工程监理及总承包制度,转变政府职能,以提高建筑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
2014 年 7 月,住建部发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提 出“简政放权,开放市场,坚持放管并重,消除市场壁垒,构建统一开放、竞争 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全国建筑市场体系;创新和改进政府对建筑市场、 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落实各方 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 进建筑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目标。
2015 年 1 月,工信部、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大重大技术装备 融资支持力度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将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为企 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融资服务,支持产品出口及企业“走出去”。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 见》,明确主要发展任务之一是立足国内优势,推动钢铁、有色行业对外产能合 作。结合境外矿产资源开发,延伸下游产业链,开展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 冶炼和深加工,带动成套设备出口。
2015 年 5 月,国务院公布《中国制造 2025》,文件明确了九大战略任务和 重点:提高国家制造业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强化工业基础 能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全面推行绿色制造、大力推动重点领域突破发展、深 入推进制造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提高制造业国际 化发展水平。
2015 年 12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国家智 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明确了推进智能制造是实施《中国制造 2025》的主 攻方向,是落实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打造制造强国的战略举措,是关键所 在。
2016 年 5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出,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实施“互联网+”行动的主战场。推动制造业 与互联网融合,前景广阔、潜力巨大。
2016 年 5 月,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 程包的通知》指出,着重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能源利用高效低碳化等工 程项目的建设。
2016 年 7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 纲要》,要求将信息化贯穿我国现代化进程始终,加快释放信息化发展的巨大潜 能,以信息化驱动现代化,加快建设网络强国。
2016 年 11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十 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 安排。规划提出,到 2020 年,战略新兴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 15%,形 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 5 个产值规模 10 万 亿元级的新支柱。
2016 年 12 月,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树立了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的“两步走”战略,指出要加 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创新、建设智能制造标准体系、构建工 业互联网基础。
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要求统筹实施网 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整合集中资源力量,紧密结合大众 创业万众创新、“中国制造 2025”,着力在引领创新驱动、促进均衡协调、支撑 绿色低碳、深化开放合作、推动共建共享、主动防范风险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深 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数字动力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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