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行业的产品标准主要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各个应用领域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是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一是对行业主体资格和资质的管理,二是对建筑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管理,三是对建筑工程经济技术指标标准的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等机构,负责产品标准化工作和质量技术监督等工作,负责产品标准化、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预制混凝土桩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CBMF)、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CCPA)。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原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成立于1985年。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是由我国建筑材料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自愿组成的、跨地区、跨部门,经民政部批准设立,接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目前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的代管协会,成立于1986年,下设预制混凝土桩分会,主要为协会内企业提供行业调研、产品推介、诚信评估研究、技术培训、信息交流等行业服务。
二、行业的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 |
发布时间和单位 |
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订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4月 |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
三、行业的产业政策
序号 |
产业政策 |
发布时间和单位 |
主要内容 |
1 |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8年工作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3月 |
以绿色城市建设为导向,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发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扩大绿色建筑强制推广范围,力争到2018年底,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 |
2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版 |
国务院,2019年4月 |
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3 |
《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7年4月 |
加快修订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规制度体系,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提出2016-2020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7%,建筑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5%,进一步巩固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的发展目标。 |
4 |
《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9月 |
加快结构优化,推进绿色发展,着力压减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优化要素配置,构建产业新体系,拓展发展新空间,促进建材工业企业转型升级。 |
5 |
《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2016年8月 |
推进产业结构升级,打造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上下游关联产业协作配套、共同发展的产业生态集群,构建行业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将预制混凝土桩列为重点发展结构构件。提出到2020年,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改善,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万亿元,年平均增速达到6.5%的行业发展目标。 |
6 |
《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5月 |
加大金融支持,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建材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优势建材企业搭建产能整合平台,利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联合重组,整合产权或经营权,优化产能布局,提高生产集中度。 |
7 |
《建筑材料工业“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2016年6月 |
鼓励协同创新,发展传统建材产业升级换代技术,加快基础研究,实现建材新兴产业核心技术突破。提升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水平,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满足海工、能源、交通等国家重大工程要求。 |
8 |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8月 |
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水平。“十三五”末,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占预拌混凝土总量50%以上。在预制混凝土构件中推广应用C60及以上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
四、主要行业标准情况
根据不同的预制混凝土桩产品和类型,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相关职能已于2018年并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3月28日发布了国家标准:《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并沿用至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0年7月16日批准了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并沿用至今。一些地方省市也分别依据前述国家基本规范及地方地质情况编制了各自的预应力混凝土管桩或方桩等地方产品标准。(YX)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20年中国混凝土预制构件行业前景分析报告-产业竞争格局与未来动向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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