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建重工产品涉及国民经济的多个领域,其主要监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和国家认监委,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铁道学会、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和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名称 |
职能 |
国家发改委 |
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建议等。 |
工信部 |
主要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等。 |
交通运输部 |
交通运输部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等。 |
国家铁路局 |
交通运输部下设国家铁路局,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等。 |
国家认监委 |
主要负责研究起草并贯彻执行国家认证认可、安全质量许可、卫生注册和合格评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发布并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等。 |
中国铁道学会 |
中国铁道学会是经民政部批准注册、由中国科协和铁路总行业(原铁道部)双重领导的全国铁道行业科学技术性的群众组织。其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开展国内外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交流合作,发展同国内外科学技术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组织举办相关国内、国际学术会议、论坛,开展国内外调查研究、培训等活动;承办铁道科技成果展;组织铁道科技和科普期刊、书籍、论文集及其它科技文献资料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开展铁道行业的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等。 |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是铁路总行业(原铁道部)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是中国铁路建筑业行业协会,其主要工作范围包括: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国际合作、咨询服务。协会编辑出版《铁道工程企业管理》双月刊、《路基工程》双月刊、《勘测与设计》季刊等。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 |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是由与城市轨道交通有相关业务的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科研院校等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社会组织,其主要工作范围包括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开展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发展规划、设计咨询、投资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管理、装备制造和技术进步、安全生产、资源经营等领域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建议等。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
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是由工程机械行业的制造企业,科研设计检测单位,高等院校,维修、使用、流通单位及其它有关工程机械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联合组成的具有法人地位的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愿望与要求,协调行业内部关系;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行规和行约,提出有关促进行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议;协助政府进行行业宏观管理,进行行业发展规划的前期工作,在政府和企业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行业经营发展的影响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颁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2020年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修订) |
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并对认证机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8年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2018年修正) |
规定国家引导、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并对农业机械化相关的科研开发、质量保障、推广使用、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8年 |
交通运输部 |
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办法(2018年修正) |
规定生产企业是缺陷产品召回的实施主体,应当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安全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相关产品设计、制造、销售、标识、检验等信息,建立用户访问和质量分析制度,分析可能存在的缺陷,履行缺陷产品召回的义务并承担相关费用,并对铁路专用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相关的产品缺陷调查、召回实施、监督检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8年 |
国家铁路局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 |
对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关的申请条件与程序、证书管理、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
2015年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15年修订) |
规定国家重点发展国家铁路,大力扶持地方铁路的发展,并对铁路运输营业、铁路建设、铁路安全与保护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4年 |
全国人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 |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并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4年 |
国家铁路局 |
铁路专用设备行政许可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 |
对国家铁路局及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对获得行政许可的铁路机车车辆、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信号控制软件和控制设备、铁路通信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的企业实施监督检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4年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规定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产品,并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延续与变更、终止与退出、证书与标志、监督检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3年 |
交通运输部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 |
对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等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相关的申请条件与程序、证书管理、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3年 |
国务院 |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
规定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铁路专用设备质量安全及其他铁路安全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3年 |
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原铁道部、水利部、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13年修正) |
对中国境内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相关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及罚则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12年 |
原铁道部、国家认监委 |
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规定国家对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铁路产品实行产品认证管理,由具备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对相关铁路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合格评定活动,并对机构资质与管理、认证实施、认证证书与标志管理、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005年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规定对生产铁路工业产品等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对相关申请与受理、审查与决定、证书和标志及监督检查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
(2)主要产业政策:
颁布时间 |
颁布机构 |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2019年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将“铁路新线建设”、“既有铁路改扩建及铁路专用线建设”、“轨道交通装备”、“时速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接触网、道岔、扣配件、牵引供电设备”、“6米及以上全断面掘进机”、“钻孔100毫米以上凿岩台车”等列入“鼓励类”项目,将“2臂及以下凿岩台车制造项目”、“全断面掘进机整机组装项目”等列入“限制类”项目。 |
2019年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
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人民满意、保障有力、世界前列的交通强国的发展目标,要求加强特种装备研发,推进隧道工程、整跨吊运安装设备等工程机械装备研发。 |
2018年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 |
要求就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完善规划管理规定、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风险管控、完善规划和项目监管体系。 |
2018年 |
国家铁路局 |
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运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 |
要求以铁路专用设备产品投入运用后的质量安全状况为重点,围绕铁路专用设备质量状况、质量管理、技术管理、隐患治理等内容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2017年 |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铁路总行业 |
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出到2020年,路网布局优化完善,装备水平先进适用,运输安全持续稳定,运营管理现代科学,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运输能力和服务品质全面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明显增强,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 |
2017年 |
国家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将“高速、重载、城市轨道用钢轨及道岔”等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
2017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
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的发展目标。 |
2017年 |
科技部、交通运输部 |
“十三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提出强化人工智能、新材料和新能源等赋能/赋性技术与交通运输需求的深度融合,大力发展高效能、高安全、综合化、智能化的系统技术与装备,形成满足我国需求、总体上国际先进的现代交通运输核心技术体系,培育壮大新能源载运工具、现代轨道交通、现代通航运输、绿色水运装备等产业,提升我国交通运输业和装备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全球竞争力和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
2017年 |
国家铁路局 |
铁路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出到2020年,形成完善的适应不同铁路运输方式的标准体系,标准数量、结构、层级更加完善合理,各领域标准、各级标准良好衔接的发展目标。将制修订高速铁路无砟轨道轨道板、道岔和扣件等高速铁路关键轨道部件标准,研制重载铁路道岔、扣件等标准,促进我国铁路轨道关键部件技术提升和产业发展作为装备制造领域标准制修订重点。 |
2016年 |
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提出到203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主导力量,我国成为世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的制造中心和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和主导地位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发展目标。要求强化轨道交通装备领先地位,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链,推进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装备研发及产业化,突破产业关键零部件及绿色智能化集成技术。 |
2016年 |
工信部、财政部 |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提出到2025年,智能制造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重点产业初步实现智能转型的发展目标。 |
2016年 |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信部 |
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 |
提出到2025年,系统配套、服务产业跨界融合的装备制造业标准体系基本健全,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显著提高,有力支撑《中国制造2025》的实施,标准和质量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打造一批“中国制造”金字品牌的发展目标。 |
2016年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高端装备创新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 |
提出到2025年,全面具备高端装备的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及系统集成能力,各领域开发出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成套装备,核心技术对外依存度明显下降,基础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重要领域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形成覆盖研发设计、装备制造、技术服务的完整产业体系和持续创新发展能力,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的发展目标。 |
2016年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 |
提出经过5-10年的努力,部分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达到国际领先,产业技术基础体系较为完备,“四基”发展基本满足整机和系统的需求,形成整机牵引与基础支撑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夯实制造强国建设基础。 |
2016年 |
工信部、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 |
工程机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
提出着力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智能转型、强化基础、绿色发展,加快工程机械产业走出去步伐、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制定企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与工程机械数字化智能化制造相结合,着力提高工程机械产品的可靠性、耐久性及环保性。 |
2015年 |
国务院 |
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 |
提出力争到2020年,与重点国家产能合作机制基本建立,一批重点产能合作项目取得明显进展,形成若干境外产能合作示范基地,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更加有效,服务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形成一批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提升,对国内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 |
2015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 |
提出立足国情,立足现实,力争通过“三步走”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第一步:力争用十年时间,迈入制造强国行列。第二步:到2035年,我国制造业整体达到世界制造强国阵营中等水平。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整体竞争力明显增强,优势行业形成全球创新引领能力,全面实现工业化。第三步: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制造业大国地位更加巩固,综合实力进入世界制造强国前列。制造业主要领域具有创新引领能力和明显竞争优势,建成全球领先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 |
2014年 |
工信部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
决定继续拓展再制造领域和范围,进一步深化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工作。在包含第一批试点涉及的机电产品关键零部件领域基础上,鼓励开展盾构机等高附加值大型成套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再制造。 |
2013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的通知 |
提出循环型生产方式广泛推行,绿色消费模式普及推广,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的中长期目标。重点推进机动车零部件、机床、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农用机械、冶金轧辊、复印机、计算机服务器以及墨盒、硒鼓等的再制造,探索航空发动机、汽轮机再制造,继续推进废旧轮胎翻新。 |
2010年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
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
2009年 |
国务院 |
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
提出保持装备制造业生产经营稳定,增加值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比重逐步上升,为扩大内需、转变发展方式、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保障;提高国产装备质量水平,扩大国内市场,国产装备国内市场满足率稳定在70%左右,巩固出口产品竞争优势,稳定出口市场。 |
(3)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掘进机装备行业发展与我国政府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重大水利建设和地下管网改造等基础投资的持续增长紧密相关。掘进机装备是地下空间开发的主要推动因素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提出“向地球深部进军是我们必须解决的战略科技问题”后,掘进机装备受到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新一轮高度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2016年9月,国土资源部印发《国土资源“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出“十三五”国土资源科技创新的总体目标是“深地探测、深海探测、深空对地观测战略科技领域创新能力跻身先进国家行列”,为我国掘进机装备行业发展明确了战略方向。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提高了申报建设地铁和轻轨的相关经济指标,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有所放缓,但该政策整体对提高城市轨道交通线路投资收益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并促进掘进机装备行业良性发展。2019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强调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新时代做好交通工作的总抓手。
轨道交通设备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在《“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等文件中,均强调了重点发展轨道交通设备等先进制造业。行业主营的道岔、弹条等设备作为轨道交通设备的关键核心零部件,也是国家鼓励提高国产化水平的重点产品。同时,《“十三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中也明确提出,力争在2020年实现在轨道交通系统安全保障、综合效能、可持续性和互操作等方向形成包括核心技术、关键装备、集成应用与标准规范在内的成果体系,满足我国轨道交通作为全局战略性骨干运输网络的高效能、综合性、一体化和可持续发展需求。
高端装备行业是国家一直大力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2015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有力促进国内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2018年1月,工信部制定并发布了《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其中包含了特种工程机械、多臂凿岩台车等,并提出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加快推进首台(套)推广应用。2019年4月,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中指出,围绕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工业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制造强国,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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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掘进机装备、轨道交通设备行业分析报告-市场供需现状与未来趋势研究》
《2021年中国掘进机市场分析报告-行业供需现状与发展商机研究》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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