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消防与救援设备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消防与救援设备行业属“C35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C3599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消防装备市场调研报告-行业现状与未来规划分析》显示,消防与救援设备业务行业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应急管理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消防产品检测,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负责消防产品认证工作。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消防与救援设备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布时间 |
法律法规及业政策 |
发文部门 |
文件内容 |
2021年4月 |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将“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与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前沿新材料等产业集群一同列为“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重点推动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设备、救援特种装备、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安全应急服务等跨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全国人大 |
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增强全灾种救援能力;加强和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与能力;加强重大灾害防治等领域先进技术装备创新应用。 |
2020年9月 |
《广东省培育安全应急与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 |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 |
安全应急关键技术装备提升工程作为重点工程之一;在应急救援方面,重点发展各类消防车、清障车、防爆车、应急搜救航空器、疏浚船舶等特种交通应急保障技术装备。 |
2019年7月 |
《关于对十三类消防产品开展自愿性认证工作的通知》 |
应急管理部 |
对不再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十三类消防产品(含消防车),开展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 |
2018年10月 |
《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有效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提高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
2018年1月 |
《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强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要求加强城市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安全相关部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城市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深入推进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积极研发和推广应用先进的风险防控、灾害防治、预测预警、监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工程抗震等安全技术产品。 |
2017年10月 |
《关于全面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的指导意见》 |
公安部 |
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全面促进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社会活在防控体系,打造符合实战要求的现代消防警务勤务机制提供有力支撑,全面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部队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实现“传统消防”向现代消防”的转变。 |
2016年1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健全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产业。 |
2015年6月 |
《应急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 |
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
应急产业重点产品——登高平台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机场消防车、森林消防车、城市轨道交通专用消防车,消防专用底盘灯特种救援底盘等。 |
2014年12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加快发展应急产业将带动相关行业领域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理念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我国应急技术装备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一批国家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区域性应急产业链,引领国家应急技术装备研发、应急产品生产制造和应急服务发展。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