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属于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4754-2017),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属于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行业为 C3591“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行业分析报告-产业供需现状与发展动向研究》显示,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行业的主管部门为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等。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制造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布时间 |
法律法规/政策 |
发文部门 |
相关内容 |
2011年5月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
2013年9月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具体指标,提出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 |
2014年1月 |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北京市人大 |
饮食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应当设置油烟、异味和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防止影响周边环境。 |
2014年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提出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
2014年7月 |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上海市人大 |
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的规定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设施以及在线监控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排放的油烟、烟尘等污染物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油烟净化和异味处理装置进行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防止油烟和异味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对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油烟和异味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2015年2月 |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
江苏省人大 |
饮食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1)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2)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3)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 |
2016年3月 |
《十三五规划纲要》 |
发改委 |
“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明确提出“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核心目标,主要考虑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防治,为绿色发展绘就蓝图。 |
2016年12月 |
《“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国务院 |
提出实施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和限期达标规划。各省(区、市)要对照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 |
2018年6月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国务院 |
提出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
2018年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
2020年5月 |
《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明确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场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
2001年11月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
环保部 |
该标准规定了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适用于城市建成区,适用于现有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排放管理,以及新设立饮食业单位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经营期间的油烟排放管理。 |
2006年1月 |
《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
山东省环境保护局 |
标准规定了山东省饮食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油烟排气筒最低排放高度。 |
2014年11月 |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标准规定了上海市餐饮业单位油烟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臭气浓度、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
2015年3月 |
《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标准规定了纺织染整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明确纺织染整企业在烧毛、涂层、干燥、定型、烘干、拉绒、磨毛等过程应加强废气收集,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
2015年11月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标准规定了固定源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对油雾等化学纤维行业中特征污染物进行了排放监管,其中规定油雾排放物浓度不超过5mg/m3。 |
2018年1月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 |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
标准规定了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包括排放限值、运行操作要求)、监测要求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
2018年6月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 |
标准规定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小型、中型、大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1.5mg/m3,1.0mg/m3,1.0mg/m3,油烟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分别为90%,90%,95%。 |
2019年8月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标准对餐饮服务单位排放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做了具体规定。此标准是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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