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HVLS风扇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之“风机、风扇制造(C3462)”。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HVLS风扇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HVLS风扇行业分析报告-产业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评估》显示,HVLS风扇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生态环境部,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HVLS风扇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就政策
时间 |
产业政策 |
发文部门 |
相关内容 |
2018年12月修订 |
《劳动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
2012年6月 |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 |
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以下高温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一)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或者消除高温危害。对于生产过程中不能完全消除的高温危害,应当采取综合控制措施,使其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
2016年2月修订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
2017年12月修订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
2008年10月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第三十条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 |
2018年10月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第三十七条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2017年1月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国务院 |
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
2016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实施锅炉(窑炉)、照明、电机系统升级改造及余热暖民等重点工程。大力开发、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开展重大技术示范。增强节能环保工程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研发、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 |
2013年8月 |
《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 |
国务院 |
扩大高效电动机应用。推动高效电动机产业加快发展……大力发展三相异步电动机、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高效电机产品,提高高效电机设计、匹配和关键材料、装备,以及高压变频、无功补偿等控制系统的技术水平。 |
2014年9月12日 |
《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 |
国务院 |
“智能装备驱动控制技术”中的“高效节能传动技术与应用系统技术;用于各类专用装备的特种电机及其控制技术”被明确列出 |
2016年1月 |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 |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