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项目进行专项稽察的通知》要求,2008年9月16日至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办吴明坤司长一行5人到青海省,对青海省节能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和东胜化工有限公司电石炉尾气综合利用节能项目进行了为期5天的专项稽察。在青海省发展改革委沈传立副主任的陪同下,国家发展改革委稽察组听取了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和相关建设单位的工作汇报,并深入项目现场进行勘察,重点对青海省节能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和东胜化工电石炉尾气综合利用节能项目的审批程序、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节能减排目标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稽察,就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规范对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等提出了具体意见。通过此次节能专项稽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青海省节能减排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了各级领导对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对青海省顺利完成“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起到了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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