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家煤炭管理体制改革后,陕西省各级煤炭管理机构几经撤并,煤炭行业管理弱化,煤炭生产及储量管理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煤矿采肥弃瘦、越层越界等现象尤其突出,不仅破坏和浪费资源,而且威胁安全生产。针对这些问题,陕西省理顺煤炭行业监管体制,加强煤炭资源储量管理。
陕西省政府在充分调查研究后认为,煤炭资源和储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资源是自然界存在的物质体,而储量是通过地质勘探、采矿设计及技术经济评价后确定的可采资源。资源管理侧重于对矿产资源勘查、资源储量计算、认定及配置,管理阶段位于煤炭勘查至煤矿开工建设之前。储量管理则侧重于对可采资源动用、采出、注销等技术管理,贯穿于煤矿建设、生产至闭坑全过程。生产煤矿储量管理与矿井开拓方式、工作面布局,采煤、通风、机电、安全等系统密不可分,需要多种专业技术有机结合起来管理。生产矿井储量和资源回采率应当由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来管理。
基于以上认识,陕西省在2006年组建了新的省煤炭工业局,其职能是负责全省煤炭行业管理,依法进行煤炭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生产矿井的开采方式、开采顺序、动用储量及回采率等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在省煤炭工业局新设开采监督管理处,成立了陕西省煤炭地质测量技术中心作为储量管理的技术支撑平台,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储量监管工作。
陕西省煤炭工业局按照省政府要求,在煤炭资源储量管理方面组织开展了三项工作:一是选择了4处不同类型、不同产能、不同地质条件的生产矿井,作为典型煤矿实地调查储量管理和检测回采率,分析研究储量损失原因。二是组织制定《陕西省煤炭生产矿井储量和回采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储量管理工作。三是安排煤矿企业编制年度动用储量计划,实行生产矿井储量动态监管。目前,全省煤炭资源储量管理正在步入专业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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