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15时,国家发改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李文章和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接受专访,就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与网友在线交流。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副司长门晓伟表示,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场消费革命,目的是为了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鼓励使用竹篮子、布袋子等替代品,节约能源和资源,保护环境。
塑料袋须印环保声明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李静说,塑料袋的生产需要消耗大量石油。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不但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节省宝贵的石油资源。
李静提供的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调研数据显示,我国超市每年塑料袋用量在40万吨,而超市以外的百货商店、菜场、水果摊用量大概是超市的3倍。全国塑料袋每年使用160万吨的塑料。每生产一吨塑料袋,需要消耗三吨以上的石油。我们计算总量,两个人每天至少要用掉一个塑料袋,每天用于生产超市的塑料购物袋须消耗石油至少1300多吨。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员会工业标准二部主任刘霜秋在接受访谈时说,质检总局围绕塑料袋环保、安全和标识等要求制定了3项标准。第一项标准规定了塑料袋的最小厚度,规定塑料袋必须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同时还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的卫生指标和标识。另外两项标准涉及塑料购物袋的定义、术语、要求、检测规则、包装、储存,及塑料购物袋快速检测方法。
此外,质检部门还将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标识标注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据刘霜秋介绍,质检部门还将从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出发,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
6至8月将集中检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李文章说,为深入推进塑料袋的限售限用,国家工商机关将加强塑料购物袋使用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管。
李文章在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说,国家工商机关将于6月1日至8月1日对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检查行动,检查塑料袋销售单位是否有合法的证照,及经营者是否停止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销售单位,重点检查销售单位使用塑料袋的情况。
他说,工商机关将严把经营登记注册关,对申请设立或变更登记其经营范围中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当事人,要从严把关。在日常监管及企业年度检验中,把从事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作为检查重点之一,加大监管力度。同时,要建立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巡查制度,依据职能查处和纠正有关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李文章说,工商机关将加强对塑料购物袋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从2008年6月1日起,将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或市场主办单位,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或市场开办单位,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12315”行政执法网络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超市,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塑料购物袋的申诉举报,及时调处纠纷,对违法经营行为要及时进行核查,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