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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能源行业市场运行态势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13-2017)
中国新能源产业基地行业全景调查与未来前景预测报告(2013-2017)
导读: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市场装机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的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并网装机4505万千瓦,仍有1/3多已经完成吊装的风机未能并网发电。
2005年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发展迅速,但是并网发电难、市场消纳等问题却困扰着行业的发展。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光伏装机为300万千瓦,而光伏并网装机容量为214万千瓦,约有29%的光伏装机尚未并网。同时,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全球风电市场装机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的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6200万千瓦,并网装机4505万千瓦,仍有1/3多已经完成吊装的风机未能并网发电。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也显示,2011年,我国约有100亿千瓦时左右风电电量由于被限发而损失,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低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计算,我国风电企业因限电因素损失将超过50亿元人民币。
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对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成为引导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既定政策。在继2011年11月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后,三部委于2012年4月6日再次联合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对象的要求、审核步骤、补助标准以及资金拨付方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均被涵盖其中。
根据《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的补助标准,根据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等因素确定;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入电网系统而发生的工程投资和运行维护费用,按上网电量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为:50公里以内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每千瓦时3分钱。国家投资或者补贴建设的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销售电价,执行同一地区分类销售电价,其合理的运行和管理费用超出销售电价的部分,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暂定为每千瓦每年0.4万元。
另外,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工程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的价格政策,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不同类型可再生能源发电的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和经济合理的原则确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发展适时调整。 在资金拨付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原则上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的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并网发电项目和接网工程有关情况,于每季度第三个月10日前提出下季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表,经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暂行办法》是继2011年12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后,国家在补助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做出的又一实质性举措。一方面,《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发展基金的使用方式和支持对象,有利于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暂行办法》对有关补助标准的详细规定,也有利于保障电网公司的利益,激发其吸纳新能源上网的积极性,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并网发电率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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