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已出台印发

        导读: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已出台印发,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严禁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现就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产能置换工作

 

  对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

 

  二、要切实把握产能置换原则

 

  一坚持控制总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按照疏堵结合、严禁新增产能的思路,结合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升级的要求,加快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为实施新改、扩建项目腾出资源、环境容量和市场空间。

 

  二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鼓励各地探索实施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指标交易,发挥市场作用,支持跨地区产能置换,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三坚持统筹考虑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统筹考虑地区资源优势、环境容量等因素,实行区别对待。对环境敏感区域,须实施减量置换,其他地区可实施等量置换。

 

  三、要严格落实产能置换要求

 

  各地要按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见附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沟通和衔接,认真组织企业科学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淘汰期限。同时,做好置换方案核实确认、公告公示和监督落实等工作。

 

  各地要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和贯彻落实,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010-68205196/5194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禁新增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布局优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

 

  本办法所称的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产能等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大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

 

  本办法所称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烟煤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烟煤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

为促进无烟煤清洁高效利用,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有条件地区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2024年11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

为推动绿氢的生产和应用,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2024年11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柴油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

我国及部分省市柴油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

为推动柴油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发布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

2024年11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

为推动智慧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与工业、交通、能源等企业协同,促进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融合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2024年11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

为促进锂电池技术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的《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抓紧制定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光伏拉晶产品等能耗限额标准和通信基站等能效标准,完善配套检测方法,推动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4年10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电池回收行业的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管理,落实梯次利用企业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2024年10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为加强稀土保障能力,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024年10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相关政策: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相关政策: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技术是以生物质及其加工转化成的固体、液体、气体为燃料的热力发电技术,其发电机可以根据燃料的不同、温度的高低、功率的大小分别采用煤气发动机、斯特林发动机、燃气轮机和汽轮机等。

2024年10月23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