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13-2016年中国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行业监管情况、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环境分析。我国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目前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态势。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一批大型民爆企业凭借其竞争优势逐渐成为行业的主导力量,并开始对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进行整合。十一五期间,民爆销售企业由1,720家调整到523家,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的区域化发展格局开始形成。
参考:《中国炸药市场发展现状与未来趋势研究报告(2014-2019)》
民爆行业的产业链根据上下游关系可以分为民爆器材生产行业、民爆器材流通行业、爆破服务行业。随着产业结构向全产业链发展步伐的加快,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业务相互延伸,同时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向爆破服务延伸,产业链构成如下: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民爆器材的生产和销售属于“C制造业”下的“2671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起爆器材生产销售归属于“C制造业”大类中的“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子类。
起爆器材生产销售所处细分行业为民爆器材流通行业,所从事的业务主要为民爆器材销售,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的主要特点有:
1、通过民爆器材流通企业销售民爆产品是行业目前主流的销售模式。由于民爆市场的终端用户比较分散、单一用户需求种类多、用量偏低,且购买和运输监管严格、程序复杂,民用爆炸器材流通企业成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中重要的中间环节。
2、我国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目前集中度较低,呈现较为分散的竞争态势。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一批大型民爆企业凭借其竞争优势逐渐成为行业的主导力量,并开始对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进行整合。十一五期间,民爆销售企业由1,720家调整到523家,以优势企业为龙头的区域化发展格局开始形成。
3、民爆器材流通企业的运营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限制。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器材流通企业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审批,对新的流通企业进入构成一定限制,但也对现有民爆流通企业形成了一定的保护,特别是大型民爆流通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其既有网点优势、品牌优势及资本优势巩固市场地位,进一步拓展业务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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