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为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 年 7 月 25 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参考《2016-2022年中国风力发电机组产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发展定位分析报告》
为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6 年 7 月 25 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的指标体系分为政策类指标、资源和运行类指标、经济类指标。其中,政策类指标 2 项,包括风电规划落实进度预警指标和风电开发政策环境预警指标,权重均为 10%;资源和运行类指标 3 项,分别为:调节能力较差电源装机比重、弃风率、年利用小时数,权重分别为 10%、30%和 15%;经济类指标 2 项,分别为:交易价格同比降幅和抽样亏损率,权重分别为 15%和 10%。
最终风险预警结果由三类指标加权平均确定,预警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绿色三个等级,预警目标年为发布年的 1 年后。不过,《通知》明确,发布年前一年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低于地区设定的最低保障性收购小时数,风险预警结果将直接定为红色预警;发布年前一年度弃风率超过 20%的地区,风险预警结果将为橙色或橙色以上。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用于指导各省(区、市)风电开发投资。预警结果为红色的省(区、市),表示风电开发投资风险较大,国家能源局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地方暂缓核准新的风电项目(含已纳入年度开发建设规模的项目),建议风电开发企业慎重决策建设风电项目,电网企业不再办理新的接网手续。预警结果为橙色,表示风电开发投资具有一定风险,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预警结果的当年不下达年度开发建设规模。预警结果为绿色表示正常,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根据市场条件合理推进风电项目开发投资建设。
风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指标体系
监测预警机制的建立,使得风电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将促进风电项目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同时也将提高地方政府对风电企业投资指导的科学性,避免投资浪费,提高风电企业投资效益。另外,根据 2016 年风电开发投资风险预警结果,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 5 个地区为红色,这意味着这些地区风电投资建设速度将放缓,同时这些地区日益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也有望逐步得到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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