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中国城市燃气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城市燃气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贵州省城市燃气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参考《2016-2022年中国城市燃气生产和供应产业发展态势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一)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自 2011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83 号),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城市燃气行业的国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贵州省城市燃气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行业的自律机构是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城市的燃气行业协会。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公司业务经营所适用的国家及地方的主要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如下表:
(2)关于城市燃气行业的产业政策
为了鼓励、引导和规范天然气下游利用,国家发改委于 2012 年 12 月 1 日颁布了《天然气利用政策》,将天然气利用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天然气化工和其他用户等五个领域,并根据天然气利用的社会效益、环保效益、经济效益将天然气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主要分类规定如下:
(3)国家关于城市燃气行业的主要监管政策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其许可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国家禁止个人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
(4)燃气行业发展规划
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年)》中,对“十三五”我国天然气发展进行了战略部署,提出了“消费双倍增”的目标规划。所谓 2020 年天然气“消费双倍增”包含两层意思:其一,2020 年天然气消费量要比 2015 年翻一番,2015 年天然气消费量在 2,000 亿立方米左右,到 2020年大概 4,100 亿立方米;其二,2020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比 2015年翻一番,2015 年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概在 6%—6.5%,到 2020年能够达到 12%左右。
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 年)》,规划中提出“立足我国国情,紧跟页岩气技术革命新趋势,攻克页岩气储层评价、水平井钻完井、增产改造、气藏工程等勘探开发瓶颈技术,加速现有工程技术的升级换代”,实现“完善成熟 3,500 米以浅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 3,500 米以深海相页岩气、陆相和海陆过渡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在政策支持到位和市场开拓顺利情况下,2020 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 300 亿立方米”的目标。
3、燃气行业价格管理机制
(1)天然气气源供应价格形成机制
自 2005 年起,我国开始按照市场化的原则,逐步推进天然气供应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近几年出台的主要价格政策如下:
(2)天然气销售定价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城市燃气销售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中央定价目录规定制定地方价格目录,县级及以上地方政府按照地方定价目录规定的定价权限,制定在本地区执行的燃气销售价格。在销售定价方式上,居民用气执行阶梯价格,价格主要由当地县级及以上政府制定,若需上调,目前尚需经过听证会程序;对工商业用户的销售价格中核准价由当地政府确定,但燃气企业通常有上浮或下浮一定比例的权利,可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掌握。
根据国家对公用事业企业的价格管理政策,天然气价格实行全成本定价和联动机制,即天然气价格由购气成本、经营管理费用、税金、利润四部分组成。物价部门按一定的利润率核定公司合理利润,同时及时根据天然气购气成本调整管道燃气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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