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的政策看,自 200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首次提及“储能”以来,国家已出台多个文件对储能行业进行顶层规划,然而从整体上看,单独对储能行业进行指导的政策性文件数量仍然不多,除去 2014 年针对抽水蓄能出台了支持政策和补贴标准以外,直到 2016 年出于解决“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能源局出台了两个通知,其主要针对的是电化学储能技术,对于储能技术范围及应用场景限制颇多。
因此在 2017 年 3 月的《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国家对储能技术和应用场景不再做过多的限制。
但是限于我国目前缺乏电力交易市场,在现有的电力体制下,居民及工商业的峰谷价差较小,无法满足项目成本回收和内部收益率的要求,储能应用项目大多数仍然是示范项目,除了抽水蓄能以外,国家没有对其余储能政策进行直接补贴的政策。
同时由于储能技术的多样化,制定不同技术的标准也迫在眉睫。因此,我国的储能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政策大多停留在“支持”层面,缺乏补贴、技术标准及构建商业模式层面等多样化的实质推进。
后期,随着储能成本下降,市场的发展有望与政策进一步吻合,从而推动储能行业真正起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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