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洁供暖推动LNG大涨价,环保税、排污权有序推进
北方供暖全面启动,煤改气和工业限产等引发关注。清洁供暖已由此前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2+26”进一步扩范围,LNG价格大幅飙涨。LNG价格飙涨,更多原因为煤改气推进,供暖高峰期燃气需求集中爆发,而管道气供给短期增量弹性不大所致。我们重申对煤改气持续性的坚定看好,未来2-3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增速将持续15-20%高成长。清洁供热方向建议关注联美控股(集中供暖改造)、迪森股份、百川能源、蓝焰控股等。另外LNG设备产业链值得重点关注。
工业环保方面,经历2016、2017年严厉的环保督察后,18、19年工业领域领将全面推进环保改造,同时供给侧改革使得龙头企业盈利好转,即有钱投资;环保税、排污权等政策更为长效迫使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建议重点关注工业废气(龙净环保),环境监测(聚光科技)等。同时“洋垃圾禁止”政策临近,关注再生资源领域(中再资环)。
本周事件:
1.河北能源十三五规划,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10%。11月30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河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到2020年天然气消费比重由2015年的3.3%提高到10%以上;县城以上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0%以上;农村清洁取暖率达到70%等明确目标。
2.“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12月2日,环保部部长李干杰在广东举行的中国生态文明论坛惠州年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五年来,“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今年年底有望“圆满收官”。今年1月到11月,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20.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的浓度比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8.2%、31.7%、25.6%,下降幅度均大幅高于考核标准。
3.环保税、排污权等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北京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天津市环保局表示,今年12月31日前,将完成对10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发放。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4年中国天然气产业市场竞争现状调研与未来发展商机战略评估报告》
二、“大气十条”实施效果显著,供暖季来临督查保持高压态势
12月2日,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五年来,“大气十条”实施成效显著,今年年底有望“圆满收官”。今年1月到11月,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PM10的浓度比2013年同期下降了20.4%,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PM2.5的浓度比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8.2%、31.7%、25.6%,下降幅度均大幅高于考核标准。而对于至关重要的“京60”(北京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每立方米60微克左右)考核标准。李干杰说,今年1到11月,北京PM2.5平均浓度接近60微克/立方米。尽管今年1到2月北京PM2.5浓度同比增长较多、高达66.7%,但从3月份开始扭转,得到明显改善,3到11月同比下降了27.1%,尤其10月进入秋冬季采暖期以来这一数据同比下降了40%以上。
注:考核目标来源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
11月28日-29日,环境保护部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巡查组共检查了河北、河南和山西16个城市的1062个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任务点位,发现有11家企业仍存在违规行为。供暖季到来,环保督查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经历2016、2017年严厉的环保督察后,18、19年工业领域领将全面推进环保改造。
环保税、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治理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北京应税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2元/污染当量;应税水污染物适用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统一按法定幅度的上限执行。环保税将于2018年1月1实施,环保税法规定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由市人民政府在《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根据报道,北京确定执行法定幅度上限的税额标准,主要有三方面考虑:
有利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提出,到2020年北京大气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由现状80.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6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35年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现状约57%提高到77%,到2035年达到95%以上。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
有利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2016年,北京排污费收入6.13亿元,但大气污染治理投入达165.6亿元,水资源保护投入达176.6亿元。排污收费金额远低于环保投入,从高制定北京环境保护税税额标准,有利于强化排污者责任。
有利于优化首都功能定位:结合北京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按照法定幅度上限确定税额标准,与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需要相符。根据北极星环保网报道,天津市环保局表示,今年12月31日前,天津市将完成对电镀、炼焦、平板玻璃、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等10个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依证开展环境监管执法。从明年1月1日起,天津市上述行业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随着排污许可证的发放推进,未来将与环评制度、环保税法等衔接,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环境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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