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深圳市扶持光伏等低碳产业 扶持资金高达3000万元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电池、电控、电机、充电设备、直流变换器等关键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装备。重点支持电动车用大功率IGBT芯片及碳化硅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芯片模块等关键零部件,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二)先进核能

        核电站及其配套技术及设备。重点支持先进核燃料技术攻关,三代核电装备集成设计提升,四代堆、小型堆关键技术研发,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工艺研究;核辐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三)高效储能

        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支持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关键设备。

        (五)智慧能源

        智能电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六)高效节能

        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技术和装备。

        (七)先进环保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

        (八)资源循环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及海水淡化等技术和装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中国低碳经济行业市场现状深度调研与未来前景趋势研究报告

        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不超过财政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直接资助。

        (二)产业化融资贴息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按照“先验收、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的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予以下达补助资金。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六)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方式扶持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资质以及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先进性、建设内容和目标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信息库。合作金融机构(见附件2)向库内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后,资助资金按以下类别予以资助:

        1、产业化信用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2、产业化担保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支付的融资担保费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3、产业化设备融资租赁

        资助资金按照融资利息总额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申报通知的要求,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项目的财务核算、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关键环节在深圳本地实施。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且时限未超过2年,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项目涉及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申报单位应准确、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投资数据。

        (七)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细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

        (八)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3.主要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烟煤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无烟煤行业相关政策: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

为促进无烟煤清洁高效利用,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有条件地区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因地制宜推进乡镇集中供热,优先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等供暖,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2024年11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建设绿氢炼化工程

为推动绿氢的生产和应用,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提出推动煤化工与绿电、绿氢、储能、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发展。

2024年11月1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柴油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

我国及部分省市柴油行业相关政策:因地制宜发展生物柴油等绿色燃料

为推动柴油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发布的《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完善客运船舶重大改建政策,实施新能源船舶优先靠离泊等激励措施,保障电力、LNG、生物柴油、绿醇等能源供应能力。

2024年11月0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能源行业相关政策:加强数据中心智慧能源管理

为推动智慧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提出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强与工业、交通、能源等企业协同,促进移动物联网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智能电网等领域融合应用,提升生产效率和管理水平。

2024年11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

我国及部分省市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

为促进锂电池技术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发布的《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抓紧制定锂电池正负极材料、光伏拉晶产品等能耗限额标准和通信基站等能效标准,完善配套检测方法,推动能效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024年10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健全完善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标准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电池回收行业的发展,比如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管理,落实梯次利用企业主体责任,鼓励采用租赁、规模化利用等便于梯次产品回收的商业模式,促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发展。

2024年10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提升稀土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为加强稀土保障能力,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新材料领域,开展共伴生矿与尾矿集约化利用、工业固废规模化利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提升稀土、稀有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

2024年10月2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相关政策: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我国及部分省市生物质能发电行业相关政策: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技术是以生物质及其加工转化成的固体、液体、气体为燃料的热力发电技术,其发电机可以根据燃料的不同、温度的高低、功率的大小分别采用煤气发动机、斯特林发动机、燃气轮机和汽轮机等。

2024年10月23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