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深圳市扶持光伏等低碳产业 扶持资金高达3000万元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一)新能源汽车

        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等新能源整车以电池、电控、电机、充电设备、直流变换器等关键零部件材料、制造和装备。重点支持电动车用大功率IGBT芯片及碳化硅MOSFE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芯片模块等关键零部件,车载储氢系统以及氢制备、储运和加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

        (二)先进核能

        核电站及其配套技术及设备。重点支持先进核燃料技术攻关,三代核电装备集成设计提升,四代堆、小型堆关键技术研发,核废料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工艺研究;核辐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

        (三)高效储能

        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储能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重点支持化学储电的各种新材料制备技术、高温超导磁储能技术、储能系统集成技术、能量管理技术等。

        (四)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发电、风能、生物质能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及关键设备。

        (五)智慧能源

        智能电网等智慧能源技术及装备。

        (六)高效节能

        电机及拖动装置、节能监测、余热余压利用、锅炉窑炉、新型节能建筑材料、高效节能照明产品、高效节能电器以及节能汽车等节能技术和装备。

        (七)先进环保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污染监测、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处置、噪声污染控制、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领域环境治理技术和装备。

        (八)资源循环利用

        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建筑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生物质废弃物循环利用及海水淡化等技术和装备。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一)产业化股权资助扶持计划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8-2023中国低碳经济行业市场现状深度调研与未来前景趋势研究报告

        资助资金分为财政股权投资资金和直接资助资金两部分,合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股权资金原则上为股权机构投资资金的5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直接资助资金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综合评估结果确定,评审结果为通过的,按照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且不超过财政股权投资金额;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直接资助。

        (二)产业化融资贴息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原则上对单个项目的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认定的贷款利率为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率(合同有效期最长追溯至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度),贴息额度为贷款利息总额的70%,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三)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市级工程研究中心提升扶持计划

        资助资金按经专家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产业化事后补助扶持计划

        按照“先验收、后补贴”的方式予以资助,对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的项目予以立项备案,项目单位须先自行投入资金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予以下达补助资金。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六)产业化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设备融资租赁方式扶持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资质以及项目所属领域、技术先进性、建设内容和目标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信息库。合作金融机构(见附件2)向库内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后,资助资金按以下类别予以资助:

        1、产业化信用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企业50%的贷款贴息补助。

        2、产业化担保贷款

        资助资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按照实际支付的融资担保费总额50%的比例给予企业担保费补贴。

        3、产业化设备融资租赁

        资助资金按照融资利息总额的50%给予企业贴息补助。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绿色低碳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和申报通知的要求,项目计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可行,预期效益或绩效目标清晰、合理、可考核。项目的财务核算、研发、生产和服务的关键环节在深圳本地实施。

        (二)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认证和生产许可。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关规定取得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且时限未超过2年,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无需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项目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经市统计部门认定超出误差的,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多次超出误差的,将列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相关专项。项目涉及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的,申报单位应准确、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相关投资数据。

        (七)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细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

        (八)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2019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2.合作金融机构名单

        3.主要合作股权投资机构名单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11日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清洁能源行业相关政策:稳妥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

我国及部分省市清洁能源行业相关政策:稳妥推进农村清洁能源替代

为促进清洁能源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5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提升合规意识加强合规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禁止使用已淘汰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2025年03月3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核能综合利用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我国及部分省市核能综合利用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大型石化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供汽供热

近些年来,为促进核能综合利用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二部门发布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提出面向新能源发电并网、高质量配电网、新型调节性电源等需求,推动5G应用场景创新,培育一批5G电厂,加快电力5G轻量化终端规模上量。

2025年03月24日
提升大型储能系统集成效率【附我国及各省份储能系统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提升大型储能系统集成效率【附我国及各省份储能系统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近些年来,为了促进储能系统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的《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支持储能电池模块化开发,鼓励高效率结构创新,发展紧凑可靠的低阻抗高效连接技术,推动智能组串、高压直流等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大型储能系统集成效率。

2025年03月2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功能材料行业相关政策:重点制修订稀土绿色高效开采等标准

我国及部分省市稀土功能材料行业相关政策:重点制修订稀土绿色高效开采等标准

为推动稀土功能材料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标准提升引领原材料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重点制修订有色金属、稀土及黄金领域绿色高效开采、再生原料、工业固废或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等标准。

2025年03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洋油气行业相关政策:引导海洋能与海上油气平台等融合发展

我国及部分省市海洋油气行业相关政策:引导海洋能与海上油气平台等融合发展

为加强海洋油气的开发,我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5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多领域融合试点。引导海洋能与海水淡化、海上油气平台、防波堤等融合发展,支持海洋能为海洋观测监测装备及平台、海洋工程等提供绿色能源保障。

2025年03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城市燃气热力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智慧燃气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城市燃气热力等公共设施数字化改造

为推动智慧燃气行业的发展,我国发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推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热力和燃气的替代要求。

2025年03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动力电池回收行业相关政策:开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研制

为加强动力电池回收能力,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支持新兴固体废物(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退役及报废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综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场化场景,支持区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设。

2025年03月06日
研究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事宜【附我国及各省份海洋能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研究海洋能中长期发展规划事宜【附我国及各省份海洋能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海洋能指依附在海水中的可再生能源,海洋通过各种物理过程接收、储存和散发能量,这些能量以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流能等形式存在于海洋之中。

2025年02月27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