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发行人主要产品三元前驱体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四氧化三钴生产的钴酸锂正极材料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具体如下:
下游产品 |
代码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名称 |
重点产品和服务 |
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 |
3.3.10.1 |
二次电池材料制造 |
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 |
镍钴铝三元正极材料 |
3.3.10.1 |
二次电池材料制造 |
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 |
钴酸锂正极材料 |
3.3.10.1 |
二次电池材料制造 |
钴酸锂正极材料 |
(1)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承担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工信部负责行业管理、产业政策制定与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总体发展战略和方针政策,订立行业技术标准,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指导行业协会对业内企业进行引导和服务等。
(2)行业自律组织
行业的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成立于1988年,主要职能为: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成立于1989年,主要职能为: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协助政府组织编制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开展对电池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科技成果的评价及推广工作,大力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学术交流活动,举办电池行业全国性和国际性展览会和学术会议。
2、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序号 |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颁布部门 |
重点内容 |
1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
2012年6月 |
国务院 |
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 |
2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2014年7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
3 |
《中国制造2025》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位列十大重大领域。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
4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6年11月 |
国务院 |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
5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2016年12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富锂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 |
6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2017年2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到2025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到2020年,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关键材料及零部件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
7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2017年9月 |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拓展电动汽车等分散电池资源的储能化应用,探索电动汽车动力电池、通讯基站电池等分散电池资源的能源互联网管控和储能化应用 |
8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2017年9月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和12% |
9 |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2017年12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科技部 |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 |
10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年版)》 |
2018年12月 |
国务院 |
高电压钴酸锂(≥4.45V)、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 |
11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19年3月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补贴标准。促进产业优胜劣汰,防止市场大起大落 |
12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
2019年12月 |
工信部 |
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化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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