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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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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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强化督导考核,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河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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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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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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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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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 |
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等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到2022年底 |
禁限区域扩大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市建成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 |
到2025年 |
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二、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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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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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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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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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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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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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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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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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0年底,石家庄市等重点城市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2年底、2025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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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塑料餐具 |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
相关经济区及内设景区景点的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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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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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到2025年底,扩大实施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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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塑料包装 |
自2021年起,全省邮政快递网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带)比例每年下降20% |
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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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广替代产品和应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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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
在农业生产领域,结合农艺措施大力推广标准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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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
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 |
在石家庄等重点城市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推广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利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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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提升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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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培育替代产业 |
鼓励包装生产企业开展生态设计,减少塑料制品使用,优先使用合规再生塑料 |
组织开展其他可降解塑料产品研发,尽快替代一批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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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推广可降解农用地膜技术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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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可降解塑料制品产业示范基地,引进先进企业与本地企业合作,提高替代产品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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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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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 |
提高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收运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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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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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废旧渔网渔具由回收点回收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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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
对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资源化利用 |
对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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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导致的塑料垃圾污染整治 |
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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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田残留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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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完善支持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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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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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综合性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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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监督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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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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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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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公开曝光、约谈等方式监督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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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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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
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
(二)强化督导考核 |
开展联合塑料制品治理措施和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强化督促监察,重点问题纳入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三)广泛宣传动员 |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时间 |
颁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0-08-03 |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环保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
到2020年底,石家庄、承德、秦皇岛、雄安新区、张家口市崇礼区等城市建成区和重点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禁限区域扩大至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城市建成区,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到2025年,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2020-03-27 |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
第五十五条 充材料。电子商务经营者等邮政、快递协议用户提供的封装用品和胶带应当符合国家规定。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采取措施回收邮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研发和推广全生物降解塑料产品,鼓励、引导公民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 |
2016-12-21 |
河北省发改委、河北省环保厅等五部门 |
《关于促进废塑料回收加工行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除定州、玉田、文安、魏县、顺平、丰润等已有的废塑料回收加工集散地外,各地不得再新设废塑料回收加工集散地,坚决杜绝自发形成集散地 |
2013-07-22 |
河北省环保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监管的通知》 |
各设区市环保局、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重新组织进口废塑料企业的现场考核,出具《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考核表》,明确责任,凡是存在问题未整改到位,一律视为未通过考核。于10月20前将辖区内进口废塑料企业《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考核表》上报省环保厅污防处,作为企业进口备案依据 |
附件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19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潜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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