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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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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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美丽云南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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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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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 |
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到2022年底 |
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 |
到2025年 |
全省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培育和推广一批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进一步减少,塑料垃圾基本实现零填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二、主要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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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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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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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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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0年底,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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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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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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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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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0年底,石家庄市等重点城市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
到2022年底、2025年底,实施范围逐步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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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次性塑料餐具 |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吸管 |
相关经济区及内设景区景点的餐饮场所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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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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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
到2025年底,扩大实施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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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快递塑料包装 |
自2021年起,全省邮政快递网点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带)比例每年下降20% |
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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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商渠道塑料包装 |
2021 年起,全省电商平台企业逐步限制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对电商渠道销售的商品,在相关领域开展试点,推行商品和快递包装一体化,减少寄递环节二次包装 |
到 2025 年底,全省电商平台企业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制品、塑料胶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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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广替代产品和应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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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纸袋、布袋等非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
在农业生产领域,结合农艺措施大力推广标准地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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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
电商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 |
在石家庄等重点城市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推广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可循环利用和可降解的包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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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探索利用配送渠道回收、社区便利店回收等模式,提升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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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快培育替代产业 |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 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 学添加剂 |
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 用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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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生产合规再生塑料,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 绿色产品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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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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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
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 |
提高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收运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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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多方参与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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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废旧渔网渔具由回收点回收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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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
对具备再生利用价值的塑料废弃物,实现高质量、规范化的资源化利用 |
对分拣成本高、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的塑料废弃物,进入垃圾焚烧发电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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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塑料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
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导致的塑料垃圾污染整治 |
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和清洁海滩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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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田残留农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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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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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和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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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国家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塑料制品禁限制目录、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规范再生塑料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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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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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专业化回收设施投放,鼓励各地采取经济手段,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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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科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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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引导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围绕我省塑料污染治理的科技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扩大科技创新供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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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法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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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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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强化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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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组织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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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要建立专项工作机制,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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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宣传引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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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和绿色消费,抵制过度包装;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
时间 |
颁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0-05-15 |
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环保厅 |
《云南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到 2020 年,率先在昆明市等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到 2022 年,有序扩大禁限范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到22025 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
2008-05-30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关于限制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实施意见》 |
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以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
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切塑料购物袋(包括厚度小于和大于0.025毫米的全部塑料购物袋)。
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作为我省禁用塑料购物袋的过渡期,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为我省全面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做好准备。 |
附件
以上数据资料参考《2019年中国环境污染治理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调研与发展潜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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