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能源局和矿山局关于印发智能化示范煤矿(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的通知(附解读)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规范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规范开展智能化煤矿建设管理工作,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两个办法”)。现从三个方面对文件进行政策解读:
        
        一、“两个办法”出台的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国家能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能源技术革命,要求大力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与能源发展深度融合。2020年2月,国家能源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0〕283号),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能源领域“新基建”稳步推进。
        
        目前,国家首批71家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正在加快推进,但仍处于起步和探索实践阶段,应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规范管理、有序开展。考虑到智能化煤矿建设是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多学科跨领域的专家予以支持。制定出台“两个办法”,既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规范管理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的具体举措,也是促使专家客观公正提出咨询意见、提升行政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保障。为此,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了“两个办法”,自2020年12月28日起实施。
        
        二、“两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智能化示范煤矿管理暂行办法》共6章25条。第一章为总则,共5条,分别规定了制定办法依据、智能化示范煤矿定义、管理原则、职责分工等。第二章为示范煤矿申报,共4条,明确了智能化示范煤矿应符合的政策要求、建设方案、申报程序等。第三章为示范煤矿建设名单公布,共4条,明确了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材料审核、建设名单公布等。第四章为示范煤矿验收,共6条,规定了智能化煤矿建设单位的职责、验收程序、抽查和名单公布、政策支持、经验模式推广等。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4条,明确建立工作专班、定期通报、经验推广、加强监管等。第六章为附则,共2条。
        
        《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共15条。分别规定了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专家遴选的原则、范围、条件和程序;专家抽取的要求、专家权利和义务,以及专家库更新等方面内容。
        
        三、落实“两个办法”的措施
        
        一是简化示范项目工作流程。在制定《智能化示范煤矿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精神,注重简化程序、公开透明,减少行政干预和自由裁量权。具体而言,国家层面明确建设目标、推荐原则、推荐对象和条件,并负责项目督导、抽查验收结果和经验推广;地方和中央企业总部负责示范项目推荐、组织建设和项目验收。通过示范项目管理方式的优化调整,确保权力下放到位,充分发挥地方、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是组建工作专班。煤矿智能化建设是一项综合性强、涉及领域广、任务艰巨繁重的系统工程,需要集中力量统筹协调。为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监局牵头建立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专班,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国家能源集团、中煤集团、中煤科工集团组成,协助负责智能化煤矿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专家库。煤矿智能化建设系统集成性强、技术复杂、创新任务重。《煤矿智能化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主要从专家遴选条件、专业方向、专家名单公布、工作纪律等方面作出规定,充分发挥专家在项目评估、咨询、验收中的作用,确保示范工作客观公正。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代章)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0年中国煤矿市场分析报告-产业规模现状与发展规划趋势》。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更多好文每日分享,欢迎关注公众号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储能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开展新型储能安全预警技术攻关

我国及部分省市飞轮储能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开展新型储能安全预警技术攻关

我国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规划,对各省市飞轮储能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支持当地飞轮储能行业稳定发展,比如海南省发布的《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促进经济持续向好服务做强国内大循环工作方案》。

2025年08月20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输服务保障措施

我国及部分省市铁锂电池行业相关政策: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运输服务保障措施

为了进一步推动铁锂电池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面向电动重卡、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大容量、高倍率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开展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

2025年08月1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我国及部分省市煤炭行业相关政策:深入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为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等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升内河港口煤炭、焦炭、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集疏运清洁运输比例,新改扩建港区优先采用清洁运输方式。

2025年08月07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动力电池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推动企业提升动力电池维修经济性

我国及部分省市动力电池行业相关政策:鼓励推动企业提升动力电池维修经济性

为促进动力电池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发布《关于促进大功率充电设施科学规划建设的通知》面向电动重卡、电动船舶、电动飞机等大容量、高倍率动力电池应用场景,开展单枪兆瓦级充电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

2025年07月29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加氢站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推进氢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我国及部分省市加氢站行业相关政策:系统推进氢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为了进一步推动加氢站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门等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

2025年07月28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燃气行业相关政策: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

我国及部分省市新型燃气行业相关政策:更新改造小区燃气等老化管线管道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型燃气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等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

2025年07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储能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储能电池模块化开发

我国及部分省市储能电池行业相关政策:支持储能电池模块化开发

为了进一步推动储能电池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等发布《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支持储能电池模块化开发,鼓励高效率结构创新,发展紧凑可靠的低阻抗高效连接技术,推动智能组串、高压直流等集成技术创新,提升大型储能系统集成效率。

2025年07月23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稳妥开展氢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

我国及部分省市绿氢行业相关政策:稳妥开展氢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合作

为了进一步推动绿氢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如2025年6月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等发布《关于推动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港口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动港作机械和港内运输装备使用绿电、氢、LNG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建设内河近零碳码头。

2025年07月08日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