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行业之一,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各种扶持培育政策。2019年,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发布,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0年 |
《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 |
把锂离子电池以及相关产品及技术列为优先发展技术领域。 |
2011年 |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 |
锂电池位于“信息”大类中“10.信息功能材料与器件类”类型。 |
2012年 |
《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
第二阶段:2010-2015年实现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技术突破。开展以能量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为重点,电池模块化为核心的动力电池全方位技术创新,实现我国车用动力电池大规模产业化的技术突破。 |
《电子基础材料和关键元器件“十二五”规划》 |
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用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高性能磁性元件和动力电池,推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产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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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
大力推进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开展高比能动力电池新材料、新体系以及新结构、新工艺等研究: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到2020年,动力电池模块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至1.5元/瓦时以下: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性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 |
2014年7月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贯彻落实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国家战略,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职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推进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使用新能源汽车。 |
2015年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
该规范明确了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及项目设立相关要求,建立了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产品质量及性能、资源综合利用及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相关行业规范,明确动力电池单体能量密度不得小于12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不得小于85Wh/kg。 |
2015年3月 |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文道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
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京津冀地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5%。到2020年,新能源城币公交车达到20万辆,新能源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共达到10万辆。 |
2015年5月 |
《中国制造2025》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位列十大重大领域。绝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 |
2016年11月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实现新能源汽车规模应用,建设其有全球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业链。完善动力电池研发体系,加快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突破高安全性、长寿命、高能量密度锂离子电池等技术瓶颈。在关键电池材料、关键生产设备等领域构建若干技术创新中心,突破高容量正负极材料、高安全性隔膜和功能性电解液技术。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突破重点应用领域急需的新材料,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材料领域,提升镍钴锰酸瞠/镍钴铝酸锂、富鲤锰基材料和硅碳复合负极材料安全性、性能一致性与循环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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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中央国家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
时间 |
政策规划 |
要点 |
2017年 |
《关于加快推进再生资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明确指出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建立完善废旧动力电池资源化利用标准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是国家首次针对动力电池回收所进行的试点工作。 |
2017年1月 |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
规定了动力电池能量密度(PED)测试方法、动力电池(含超级电容器)最大充电倍率(CR)测试方法等。此后,相关新能源汽车企业展开申报工作,至此,工信部累计发布批推荐车型目录,共有105家企业的1,020个车型通过申报。 |
2017年2月 |
《关于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超过30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使用环境达-30℃到55℃,可具备3C充电能力。到2025年,新体系动力电池技术取得突破性进展,单体比能量达500瓦时/公斤”;“到2020年,动力电池行业总产能超过1,000亿瓦时,形成产销规模在400亿瓦时以上、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
2017年4月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
2017年9月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者进口量达到3万辆以上的,从2019年度开始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其中:2019,2020年度的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发展储能材料与器件测试分析和模拟仿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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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 |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
分布式发电项目可采取多能互补方式建设,鼓励分布式发电项目安装储能设施,提升供电灵活性和稳定性。 |
2018年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
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规范行业发展。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回收服务网点,负责收集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与其协议合作的相关企业。鼓励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 |
2018年2月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
积极推进55个“互联网+”智慧能源(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23个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28个新能源微电网项目以及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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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版)》 |
将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锂电池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 |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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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 |
对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质量管理、智能制造、绿色制造、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社会责任、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要求。鼓励企业加强顶层设计,促进自动化装备升级,推动自动化水平提高。 |
2019年1月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1、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2、完善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制度,落实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3、研究建立碳配额交易制度;4、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标准规范,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
2019年3月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补贴退坡加大幅度,技术指标门槛适当提高,注重安全性、一致性,运营车辆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后再申请清算,过渡期内补贴折扣较大;取消地补,转向充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 |
2019年6月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加快新一代车用动力电池研发和产业化,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实现电池平台化、标准化,降低电池成本。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经实行的应当取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子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 |
2019年12月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
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 |
2020年4月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落实。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器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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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1、动力电池领域:开展满足不同需求的动力电池安全试检方法标准的预研,加快动力电池电性能和循环寿命相关标准的立项,开展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等标准修订预研,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2、充换电领域:完成传导充电电磁兼容相关标准的审查与报批,征求传导充电安全要求标准的意见,推动充电连接装置通用要求相关标准的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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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 |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
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0%、18%;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信: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 |
2020年11月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欲了解更多内容,请参阅我们的行业分析报告:
《2021年中国锂电池市场调研报告-市场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2021年中国6μm锂电池铜箔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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