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用特种功能材料主要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所属主管部门及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名称 |
机构主要职能 |
国家发改委 |
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 |
工信部 |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制订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并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 |
国防科工局 |
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 |
国家保密局 |
指导、协调党、政、军、人民团体及企事业单位的保密工作 |
装备发展部 |
负责全军武器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 |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规范了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和新材料产业的发展运营,推动了我国军用特种功能材料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未来国防科技工业深度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
时间 |
名称 |
颁布部门 |
内容简介 |
1 |
2004 年 |
《国防专利条例》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管理、保密、保护、转让和处置进行了规定 |
2 |
2010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全国人大 |
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并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及密级、保密制度、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
3 |
2010 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工信部、原总装备部 |
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准入、监管、处罚和退出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
4 |
2011 年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对直接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要的实验设施、工艺设备、试验及测试设备等专用的军工设备设施实行登记管理 |
5 |
2014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规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
6 |
2015 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全国人大 |
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以及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7 |
2016 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 |
国防科工局、军委装备发展部 |
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8 |
2016 年 |
《涉军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
国防科工局 |
涉军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事项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军工能力安全、完整、有效和国家秘密安全 |
9 |
2017 年 |
《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 |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
从装备预先研究、型号研制、生产、维修保障等各阶段,以及招投标、合同订立履行等各环节,明确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的特殊要求 |
10 |
2018 年 |
《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稳定支持科研管理暂行办法》 |
国防科工局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通过军工科研经费渠道,在一个时间周期内按照一定经费标准,支持实验室自主开展国防领域基础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研究的科研投入方式,旨在培养造就高水平国防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实验室的自主创新能力 |
11 |
2019 年 |
《军品定价议价规则》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原《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废止,推行军品定价和军品议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机制 |
12 |
2019 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国防科工局 |
国防科工局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备案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和《备案目录》共同构成 |
13 |
2019 年 |
《军队单一来源采购审价管理办法》 |
军委后勤保障部 |
重点明确了单一来源采购审价的方法、程序和内容,结合军队采购工作实际,从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专项费用、费用分配、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方面对主要审核内容及方法予以规范 |
(2)行业政策及产业政策
序号 |
时间 |
名称 |
颁布部门 |
内容简介 |
1 |
2014 年 |
《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基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 |
提高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端金属结构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生物基材料等基础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稳定性,降低材料综合成本,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国防军工、新能源、重大装备、电子等领域专用材料自给保障能力,提升制备技术水平。加快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保障程度低的关键基础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推进关键基础材料升级换代 |
2 |
2015 年 |
《中国制造 2025》 |
国务院 |
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 颈。 |
3 |
2016 年 |
《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 |
中国共产党 中央委员会、国务院,中央 军委 |
提出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动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的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 |
4 |
2016 年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国务院 |
超前部署氢燃料、全电、组合动力等新型发动机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未来航空产业自主发展能力。加快发展多用途无人机、新构型飞机等战略性航空装备。前瞻布局超音速商务机、新概念新构型总体气动技术、先进高可靠性机电技术、新一代航空电子系统、航空新材料及新型复合材料加工技术。面向航空航天、轨道交通、电力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发展需求,扩大高强轻合金、高性能纤维、特种合金、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品质特殊钢、新型显示材料、动力电池材料、绿色印刷材料等规模化应用范围,逐步进入全球高端制造业采购体系。 |
5 |
2018 年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 |
国家统计局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8]32 号)》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分类标准。分类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
9 大领域。 |
6 |
2019 年 |
《新时代的中国国防》 |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构建现代化武器装备体系,完善优化武器装备体系结构,统筹推进各军兵种武器装备发展,统筹主战装备、信息系统、保障装备发展,全面提升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水平。加大淘汰老旧装备力度,逐步形成以高新技术装备为骨干的武器装备体系。 |
7 |
2020 年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
明确提出“确保 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加速武器装备升级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 、“2035 年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
更多深度内容,请查阅观研报告网:
《2021年中国军用特种功能材料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未来规划分析》
《2020年中国特种金属功能材料市场分析报告-行业供需现状与发展前景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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