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目前采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及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机制,行业主管部门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和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开展对电池行业国内外技术、经济和市场信息的采集、分析和交流工作,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部门提出制定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等方面的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的协会标准,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在协调电池产品销售价格及出口价格等方面发挥自律作用,促进公平竞争等。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主要职能包括对电池工业的政策提出建议,起草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组织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为行业培育市场,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览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和主要政策文件如下:
文件名称 |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主要内容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2020年1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1、力争经过十五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质量品牌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我国进入世界汽车强国行列。纯电动汽车成为主流,燃料电池汽车实现商业化应用,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趋于普及,有效促进节能减排水平和社会运行效率提升;2、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载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2020年6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1、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达标值之间的差额。实际值高于达标值产生正积分,低于达标值产生负积分;2、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3、修改新能源乘用车车型积分计算方法。 |
《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20年4月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1、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公共交通等领域新能源汽车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2、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商用车企业单次申报清算车辆数量应分别达到10,000辆、1,000辆。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2019年8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 |
2019年7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我部正会同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结合技术发展进程及产业发展实际,对禁售传统燃油汽车等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全面科学对比分析传统燃油汽车与新能源汽车在技术成本、节能减排、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潜力和作用。从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出发,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综合分析研判,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领域开展城市公交出租先行替代、设立燃油汽车禁行区等试点,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制定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2019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 |
大力推动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绿色化,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车成本,加快发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车,稳步推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持续提升汽车节能环保性能。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
《绿色出行行动计划(2019—2022年)》 |
2019年5月 |
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和单位 |
1、推进绿色车辆规模化应用。以实施新增和更新节能和新能源车辆为突破口,在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分时租赁、短途道路客运、旅游景区观光、机场港口摆渡、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加大节能和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完善行业运营补贴政策,加速淘汰高能耗、高排放车辆和违法违规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低速电动车。2、强化政策保障。要研究建立健全绿色出行支持体系,强化财政、金融、税收、土地、投资、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保障。强化各级财政资金在绿色出行中的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鼓励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公交专用道、场站基础设施、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购置运营、绿色出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出行行动,拓宽绿色出行发展融资渠道。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19年3月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1、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主要是: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2、在补贴额度上,2019年补贴新政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退坡力度,乘用车、客车及专用车型平均退坡幅度超过50%;3、从2019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2年内运行不满足2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4、从2019年起,符合公告要求但未达到2019年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产品也纳入推荐车型目录。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5、本通知自2019年3月26日起实施,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18年2月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1、明确各类车型的补贴标准;鼓励使用高性能电池;整体补贴标准较调整前下降25%-35%左右。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补贴申请里程放宽;破除地方保护,可能强制取消地方补贴目录;2、续航里程越高、能量密度越大、车辆能耗越低,因享受的补贴乘数较之前不变或有所增加,补贴下降幅度越小;3、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后,即2018年6月11日后,开始按照新的18号文件来开展审查工作。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建[2016]958号文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
2017年9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 |
1、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为该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实际值与达标值之间的差额。实际值高于达标值产生正积分,低于达标值产生负积分;2、2019年度、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0%、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乘用车企业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以依据本办法自由交易;3、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2016年12月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进行动态调整管理,主要是包括增加整车能耗要求、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提高安全要求等方面 |
《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
2016年1月 |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补。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
2015年1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工作,组织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抽检、公示及公告,发布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
2015年9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锂离子电池行业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规模要求:电池年产能不低于1亿瓦时;正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负极材料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隔膜年产能不低于2000万平方米;电解液年产能不低于2000吨,电解质产能不低于500吨。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
《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 |
2015年8月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凡是符合“不超过18kg”的预定可由使用人员经常携带的移动式电子产品‖使用的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均需要执行标准给出的强制性要求。 |
《中国制造2025》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1、积极引领新兴产业高起点绿色发展,大幅降低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使用能耗及限用物质含量,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
《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
2014年8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奖励的通知》 |
2014年11月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 |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
2013年9月 |
财政部 |
文件明确提出将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对满足特定条件的城市进行财政补贴建设充电设施。同时提出了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补贴措施与标准 |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2013年9月 |
国务院 |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公交、环卫等行业和政府机关要率先使用新能源汽车,采取直接上牌、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个人购买。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 |
2013年8月 |
国务院 |
要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加快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工程,大力加强动力电池技术创新,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问题,加强驱动电机及核心材料、电控等关键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完善配套产业和充电设施,示范推广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空气动力车辆等。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2012年7月 |
国务院 |
文件明确将新材料行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国家将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复合材料,开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共性基础材料研究和产业化,提高新材料工艺装备的保障能力。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
2012年7月 |
国务院 |
文件分析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确定了产业的技术路线与主要目标。其中,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掌握混合动力、先进内燃机、高效变速器、汽车电子和轻量化材料等汽车节能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企业。和绿色基站,大力促进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生物产业绿色低碳发展;2、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技术,提升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效内燃机、先进变速器、轻量化材料、智能控制等核心技术的工程化和产业化能力,形成从关键零部件到整车的完整工业体系和创新体系,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
《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2015年5月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
将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节约能源车船也将减半征收车船税。 |
《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 |
2015年5月 |
财政部 |
对城市公交行业补助总体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通过逐年降低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和增加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形成新能源公交车的比较优势,优化城市公交车辆产品结构。 |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箱通用要求》 |
2014年10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该标准是国内针对动力蓄电池箱的第一个标准,为我国各类动力电池系统的设计制造、生产应用和质量检验提供了技术依据,对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加强行业管理均有重要意义。 |
《关于印发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4年7月 |
国管局、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 |
文件指出了对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具体要求,2014年至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同时,建成与使用规模相适应、满足新能源汽车运行需要的充电设施及服务体系。 |
3、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行业发展的影响
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政策趋势不变,行业环境长期向好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坚定不移的国家发展战略之一。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步入快速发展期,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中国制造2025》、《“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的密集出台,从宏观产业层面引导到补贴明细的规定,对行业着力进行培养,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
更多深度内容,请查阅观研报告网:
《2021年中国汽车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商机研究》
《2021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分析报告-产业规模与发展动向预测》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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