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晶硅光伏组件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晶硅光伏组件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
主要职责 |
国家能源局 |
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各种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审批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等 |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
及时向会员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行业情况调查、市场趋势、经济运行预测等信息;参与制定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推动
产品认证、质量检测等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反对不正当竞争,促进和组织订立行规行约,推动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加强与国 内外相关组织、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维护中国光伏
行业利益、形象,积极应对国际纠纷等 |
2.我国晶硅光伏组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时间 |
颁布机构 |
文件名称 |
相关内容 |
2021年3月 |
工信部 |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 |
在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社会责任等方面对光伏制造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规定多晶硅组件和单晶硅组件(双面组件按正面效率计算)的平均光电转换效率分别不低于17%和19.6% |
2021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释放消纳空间,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地方主导作用,调动投资主体积极性,坚持存量增量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持续加快推动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 |
2021年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
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原则与可再生能源企业协商展期或续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发放补贴确权贷款,对补贴确权贷款给予合理支持 |
2021年2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 |
2021年1月 |
生态环境部 |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
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 |
2020年12月 |
生态环境部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等因素,制定碳排放配额总量确定与分配方案。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
2020年10月 |
中共中央 |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推进能源革命,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智慧能源系统,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 |
2020年8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 “源网荷储一体 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结合当地资源条件和能源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风能、太阳能、水能、煤 炭等多能源品种发电互相补充,并适度增加一定比例储能,统筹各类电源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积极探索“风光储一体化”,
因地制宜开展“ 风光水储一体化”,稳妥推进“风光火储一体化” |
2020年8月 |
交通运输部 |
《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推进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应用,引导在城市群等重点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超快充、大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 |
2020年6月 |
国家能源局 |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持续发展非化石能源。保持风电、光伏发电合理规模和发展节奏。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光伏和海上风电建设,加快中东部和南方地区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发展。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 |
2020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做好 2020年能源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
提高能源生产供应能力,构建多元化电力生产格局,在保障消纳的前提下支持清洁能源大力发展,加快推动风光发电补贴退坡;推进能源通道建设,有序安排跨省区送电通道建设,优先保障清洁能源送出;着力增强能源储备能力,加快推进电力调峰等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技术应用,鼓励多元化的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加强能源需求管理,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建立健全能源市场体系 |
2020年5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建立健全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构建以消纳为核心的清洁能源发展机制,科学确定清洁能源利用率目标,加强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分析,统筹推进源网荷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机制,完善辅助服务机制,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市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
2020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
调整和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安全高效发展核电,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推动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和低碳化发展 |
2020年4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 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成本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先发展、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
2020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下调集中式光伏发电指导价,降低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 |
2020年3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严格落实监测预警要求,以电网消纳能力为依据合理安排新增核准(备案)项目规模;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与电力送出工程建设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发挥电网并网关口作用,严格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风电、光伏发电投资企业要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区可再生能源“十三五”相关规划执行情况、电网消纳能力等,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
2020年1月 |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以收定支,合理确定新增补贴项目规模,全面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持续推动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价格退坡,积极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通过竞争性方式配置新增项目 |
2019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
加快推进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序放开竞争性环节电力价格,提升电力市场化交易程度 |
2019年6月 |
国家发展改革 委、科技部、工信部、国家能源局 |
《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
见>2019-2020年行动计划》 |
加强先进储能技术研发和智能制造升级,加大储能项目研发实验验证力度,继续推动储能产业智能升级和储能装备的首台(套)应用推广,提升储能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政策,规范电网侧储能发展,建立储能项目备案制;推进储能项目示范和应用 |
2019年5月 |
国家能源局 |
《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积极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严格规范补贴项目竞争配置,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全面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优化建设投资营商环境 |
2019年5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 |
《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 |
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 |
2019年4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上网电价原则上通过市场竞争方式确定,但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适当降低新增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不得超过所在资源区指导价,且补贴标准不得超过每千瓦时0.10元 |
2019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 |
推进建设不需要国家补贴执行燃煤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试点项目,优化投资环境,保障优先发电和全额保障性收购,鼓励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收益补偿,促进风电、光伏发电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无补贴发展等 |
2018年10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
《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 (2018- 2020年)》 |
将落实清洁能源电力市场消纳条件作为安排本区域新增清洁能源项目规模的前提条件,严格执行风电、光伏发电投资监测预警机制。可探索试点按区域组织多种电源协调运行的联合调度单元。2020年,基本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光伏发电利用率高于95%,弃光率低于5% |
2018年4月 |
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 贫办 |
《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
2017年9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信部、国家 能源局 |
《关于促进储能产业与技术发展的指导意见》 |
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撑和推动能源革命。未来10年内分两个阶段推进相关工作,第一阶段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初期过渡;第二阶段实现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 |
2017年4月 |
工信部 |
《太阳能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 |
完善和优化光伏产业综合标准化技术体系,促进光伏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到2020年,初步形成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协调配套的光伏产业标准体系 |
2017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 |
为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鼓励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个人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认购平台上自愿认购绿色电力证书,作为消费绿色电力的证明 |
2016年3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
电网企业(含电力调度机构)根据国家确定的上网标杆电价和保障性收购利用小时数,通过落实优先发电制度,全额收购规划范围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
2015年12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绿色债券发行指引》 |
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促进绿色发展、推动节能减排、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应对气候变化、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持作用,支持重点包括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利用项目 |
2015年12月 |
国土资源部 |
《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
落实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促进光伏发电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利用未利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用地 |
2015年6月 |
国家能源局、工信部、国家认监委 |
《关于促进先进光伏技术产品应用和产业升级的意见》 |
提高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引导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光伏技术和产品,采取差别化的市场准入标准,支持先进技术产品扩大市场,加速淘汰技术落后产品,规范光伏发电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逐步建立光伏产品市场准入标准的循环递进机制 |
2013年9月 |
工信部 |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
从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环境保护、质量管理、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制定规范条件,引导光伏制造行业加快转型升级 |
2013年7月 |
国务院 |
《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
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建立适应国内市场的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和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 |
2012年7月 |
国家能源局 |
《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 |
为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规划指导,优化建设布局;立足就地消纳,优先分散利用;加强电网建设,落实消纳市场;加强建设运行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规划评估,适时调整完善 |
2005年2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依法保护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者的合法权益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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