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分析报告-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商机研究》显示,磷酸铁锂、三元材料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侧重于行业宏观管理;公司所属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管理组织主要为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等,侧重于行业内部的自律管理。
(1) 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 工信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等。
(3)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主要负责参与制定电池工业的发展规划和电池产品标准, 组织相关科研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鉴定,开展技术咨询、信息统计、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组织国际国内电池展会,协调企业生产、销售和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4)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主要负责就电池行业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向政府部门提起建议,组织制定、修订电池行业协会标准,参与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协助政府组织制定电池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推进落实,围绕相关方针战略,中央部委陆续出台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等,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具有直接、重要的意义。
针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对于进一步扩大锂电池下游终端市场,拉动锂电池需求稳定持续增长具有重要作用。
针对储能行业,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4 年)》、《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强调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并从顶层设计、制度配套、人才培养等方面着手推动储能全面商业化和规模化应用。
(1) 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发文机构/实施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
国务院/2018.6 |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
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 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 |
2 |
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2018.7 |
对于符合条件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免征车船税。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
3 |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
国务院/2018.10 |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力度,要求到 2020 年, 城市建设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 80%。各地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运营补贴机制。在重点物流园区、机场、港口等推广使用电动化、清洁化作业车辆。 |
4 |
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行动计划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8.12 |
充分发挥中国充电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作用,通过开展自愿性产品检测认证、行业白名单制定等工作,配合政府部门严格产品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督,引导充电技术进步,推动国家充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快与国家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信息互联互通。 |
5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4 |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
6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工信部/2020.10 |
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车用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安全水平全面提升。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提出 2021 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该部分区域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 |
7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2020.12 |
强调 2021 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
2020 年基础上退坡 20%;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1 年补贴标准在 2020年基础上退坡 10%;强调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和安全加强监督管理。 |
8 |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1 |
明确 2021-2023 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达到一定水平的,其新能源汽车正积分可按照
50%的比例向后结转。 |
(2) 储能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发文机构/实施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2017.9 |
集中攻关一批具有关键核心意义的储能技术和 材料;加强基础、共性技术攻关,围绕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的总体目标,开展储能原理和关键材料、单元、模块、系统和回收技术研究。 |
2 |
关于加强储能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
能源局、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0.1 |
强调建立储能标准化协调工作机制、建设储能标准体系、推动储能标准化示范、推进储能标准国际化四项重点任务。提出到
2021 年,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储能标准化工作机制,推进建立较为系统的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储能关键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储能标准国际化。 |
3 |
储能技术专业学科发展行动计划 (2020—2024 年) |
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20.2 |
提出要加快推进学科专业建设,完善储能技术学科专业宏观布局;深化多学科人才交叉培养,推动建设储能技术学院(研究院);推动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加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储能技术专业条件建设,完善产教融合支撑体系等,从人才培养体系、学科专业建设出发破解储能专业的共性和瓶颈技术,推动我国储能产业和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现。 |
4 |
关于开展“风光水 火储一体化”“源 网荷储一体化”的 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
发展改革委、能源局/2020.8 |
1)优先存量,优化增量。通过提高存量电源调节能力和清洁能源比例、输电通道利用水平、电力需求响应能力,重点提升存量电力设备利用效率;2)优化各类电源规模配比。结合关键装备技术创新水平、送端资源特性、受端清洁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最大化利用清洁能源,稳步提升存量通道配套新能源比重。 |
5 |
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 |
发展改革委、 能源局/2021.7 |
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在高安
全、低成本、高可靠、长寿命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装机规模达 3,000万千瓦以上。 |
6 |
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 |
发改委、国家能 源 局 / 2021.8 |
为努力实现应对气候变化自主贡献目标,促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和充分消纳,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自建储能或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引导市场主体多渠道增加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 |
(3) 碳中和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发文机构/ 实施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中共中央 /2020.10 |
强化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进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
2 |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
生态环境部 /2021.1 |
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石化、电力、煤炭等重点行业提出明确的达峰目标并制定达峰行 动方案。加快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基础能力建设,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上线交易,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推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向全国碳市场过渡,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
3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2021.2 |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强调推进工业绿色升级、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等;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落实打造绿色物流、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同时强调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体系等。 |
(4)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行业主要政策及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
发文机构/实施时间 |
相关内容 |
1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7 |
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被列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
2 |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 |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9.2 |
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应具有符合标准规定 的电池循环寿命、高低温放电等电性能检测能力;正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应具有产品磁性异物含量、金属杂质含量、水分含量、比容量、粒度分布、比表面积等关键指标的检测能力。 |
3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
发展改革委/2020.1 |
鼓励类产业:锂电池用三元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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