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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反光材料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应配备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等装备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标准,反光材料属于“C制造业”中的“C265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标准,反光材料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反光材料市场分析报告-市场运营现状与发展动向预测》显示。反光材料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国家交通运输部,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反光材料分会。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反光材料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发布时间

法律法规/政策名称

发文部门

文件内容

2006.12.7

《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该标准为强制标准,要求交通、铁路、公安、工矿、消防、环卫、建筑、港口、码头、机场、园林、路政、救援、石油石化等行业作业人员需穿着高可视性警示服。

2008.8.27

《关于加强机动车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等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办理注册登记的所有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办理注册登记的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和挂车应当按要求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并要求使用获得国家3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

2008.11.15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公安部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发光指挥棒、警用文书包、对讲机或者移动通信工具等装备,可以选配警务通、录音录像执法装备等,必要时可以配备枪支、警棍、手铐、警绳等武器和警械。

2010.9.26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和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和公安部

车辆生产企业要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已生产尚未出厂,或者已经出厂但未销售的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商品车运输车和挂车类产品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其重点是产品的尺寸参数、重量参数、防护装置强度、车辆配置的反光标识和ABS装置等的符合性,以及异地配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载货车的车厢、罐体等行为。对违规产品要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按照规定整改后方可出厂或销售。

2011.12.31

《关于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性能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信部和公安部

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大中型客货车查验,重点查验客运车辆轮胎、座位数、应急逃生装置、安全带、限速装置,以及货运机动车外廓尺寸、车身反光标识、侧后部防护装置等项目。

2012.6.29

《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GBT28468-2012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校服上衣的正面和背面、双袖的侧面和后面,裤子的两侧,应缝(贴)反光布,保证从任意角度均可观察到交通安全反光校服上的反光,双袖反光布缝(贴)制的位置与袖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反光布有效宽度应不小于20mm;使用条形反光布的,上衣和裤子缝(贴)制反光布各段长度之和,应不小于裤长的2.3倍。

2017.9.29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

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12.15.2条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车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TC)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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