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锂电池铜箔属于“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之“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中,“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具体指:用于电子元器件、组件及系统制备的专用电子功能材料、互联与封装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的制造,包括半导体材料、光电子材料、磁性材料、锂电池材料、电子陶瓷材料、覆铜板及铜箔材料、电子化工材料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锂电池铜箔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锂电池铜箔行业分析报告-行业调研与市场商机研究》显示,锂电池铜箔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CEMIA)、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电子铜箔材料分会(CCFA)、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CPCA)、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CIAPS)等。
2、主要法规及产业政策
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支持锂电池铜箔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发布时间 |
产业政策 |
颁布/编制单位 |
相关内容 |
201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
国务院 |
提出要重点发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开展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研发及大规模商业化示范工程,推进产业化应用 |
2011年4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
国家发改委 |
鼓励类:锂二硫化铁、锂亚硫酰氯等新型锂原电池;锂电池、氢镍电池、新型结构(卷绕式、管式等)密封铅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电池和新型大容量密封铅蓄电池 |
2012年7月 |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 |
国务院 |
提出争取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达到50万辆,到2020年超过500万辆;2015年当年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每百公里6.9升,到2020年降至5.0升;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关键零部件技术整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
2014年7月 |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 |
提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
2015年2月 |
《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 |
工信部 |
提出“扩大高端材料应用”,“筹建石墨、玻璃纤维及复合材料、绿色建材产业发展联盟,完善下游应用产业链。推动高分子材料在轨道交通和高端装备领域的应用”等。 |
2016年12月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 |
提出对补贴政策作出相应调整,提高了准入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 |
2016年12月 |
《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提出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 |
2017年3月 |
《促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 |
对产品性能、产业规模、关键材料及设备的技术突破作出了相应要求,并制定了相关目标 |
2017年4月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 |
提出加快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
2017年10月 |
《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科技部 |
提出将100MW级锂电池储能系统等锂电储能技术列为具有产业化潜力的储能技术和装备,受政策支持 |
2018年9月 |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8版)》 |
工信部 |
将极薄铜箔列为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将锂电池超薄型高性能电解铜箔列为新型能源材料 |
2018年9月 |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国务院 |
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超过50%,重点区域达到80% |
2019年3月 |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按照技术上先进、质量上可靠、安全上有保障的原则,适当提高技术指标门槛,保持技术指标上限基本不变,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的优质产品,同时鼓励企业注重安全性、一致性 |
2019年4月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EU)2019/631号条例》 |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 |
2020年欧盟将执行95g/km交通碳排放要求,至少95%的新登记轿车需达到95g/km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目标,2021年全部达标 |
2019年12月 |
《欧洲绿色协议》 |
欧盟委员会 |
2050年欧洲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实现“碳中和” |
2020年4月 |
《2020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工信部 |
动力电池领域:开展满足不同需求的动力电池安全试验方法标准的预研,加快动力电池电性能和循环寿命相关标准的立项;开展动力电池规格尺寸等标准修订预研,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充换电领域:完成传导充电电磁兼容相关标准的审查与报批,征求传导充电安全要求标准的意见,推动充电连接装置通用要求相关标准的修订 |
2020年4月 |
《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
财政部 |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
2020年4月 |
《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 |
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 |
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 |
2020年6月 |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 |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 |
明确2021-2023年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14%、16%、18%;对生产/供应低油耗车型的企业在核算新能源汽车积分达标值时给予核算优惠,从0.5倍、0.3倍逐步过渡到0.2倍;建立了企业传统能源乘用车节能水平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结转的关联机制 |
2020年11月 |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
国务院 |
提出到2025年纯电动乘用车新车平均电耗降至12.0千瓦时/百公里,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高度自动驾驶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充换电服务便利性显著提高 |
2021年5月 |
《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 |
提出的实施意见包括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换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 |
2021年6月 |
《2021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
工信部 |
加快战略性新兴领域汽车标准研制,持续完善传统汽车与基础领域标准以及开展绿色低碳及智能制造相关标准研究。特别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工作重点主要包括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聚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使用环节、支撑换电模式创新发展以及支撑电动汽车绿色发展等 |
2021年6月 |
《“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 |
国管局、国家发改委 |
“十四五”期间规划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约26.1万辆,建设充电基础设施约18.7万套。同时,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更新用于机要通信和相对固定路线的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时,原则上配备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鼓励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 |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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