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净化化妆品市场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管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化妆品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发展趋势研究》
附件:假冒化妆品信息



更资料来源:国家药监局,观研天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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