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务院首次发文推动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
自2015年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以来,我国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不断强化危化品安全生产及监管工作。进入2016年,国务院继续部署危化品安全生产系列工作,本着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11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再次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并提出40条具体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作出明确要求。
首先,《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起止时间2016年12月至2019年11月分三步骤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第一步,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二步,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阶段;第三步,2019年11月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检查验收,认真总结经验推广成果。
其次,《方案》提出危化品安全治理的十大目标任务。一是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三是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五是加强规划布局和准入条件等源头管控;六是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七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八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九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十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教育和人才培养。
此外,《方案》进一步给出危化品安全治理的40条细则,具体分工到32个部门落实实施。首先,细则从法律层面强调危化品安全的重要性,做到危化品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据。其次,细则要求从源头控制危化品企业的生产及运输,杜绝危化品生产企业建在人口密集区,对于已经在人口密集区进行危化品生产储存等活动的危害要引起重视,督促相关企业尽快进行搬迁。再次,细则重点强调对危化品企业本身的责任加以认识,特别是企业生产的安全规范更要严加监管,同时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此项规定是减少危化品危害的有效手段。最后,通过宣传教育及普及让危化品相关从业人员及全社会都有基本的自我保障意识,从而减少灾害的发生,并让人人都有能力应对灾害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目前,对危化品产、运、销、用全过程施行严格管控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通行做法,在美国、欧盟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均存在相关法规和标准,尤其是2007年6月欧盟推行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法规以来,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陆续更新相关化学品管理法规,对整个石化界带来深远影响。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危化品管控规章和措施,例如危化品目录、危化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危化品进口监管规定等,但相比发达国家及地区来看监管法律尚未形成体系,且多侧重于安全生产,对存储、运输及销售等环节仍不完善。
此次《方案》是国务院首次针对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出台的方案,通过《方案》的十大任务、40条细则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危化品治理方面的决心。不过《方案》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侧重于危化品在生产过程的安全和化学事故防范。接下来,为完善危化品管理机制、升级危化品管理措施、提高危化品管理水平,我国危化品监管体系将全面铺开,逐步做到产、销、用等各环节无缝衔接和管控不留死角的新监管标准。
2、新关税调整方案锁定肥料出口税率下调
2016年12月19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通知称《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获批,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最新《方案》,2017年起相关化工产品的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全部下调,其中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成型)、氨和氨水、航空煤油、石脑油,以及350℃以下馏出物(体积百分比小于20%)、550℃以下馏出物(体积百分比大于80%)的蜡油进口关税全部降为零。此外,部分化工品出口税率大幅下调,如氮磷钾三元复合肥、原油、粗苯等产品;取消苯、黄磷(白磷)出口关税;取消尿素、磷酸二铵、磷酸一铵、氯化铵、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含氮磷两种元素的二元肥、10千克以下小包装化肥等化肥产品的出口关税,化工行业尤其是化肥行业有望迎来利好。
参考观研天下相关发布的《2018-2023年中国石油市场调查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2015年9月1日起,我国化肥生产销售恢复征收13%税率的增值税,出口化肥因不予退税而视同内销征税,增加了化肥出口企业的负担。之后2016年4月20日,化肥优惠电价全部取消;2016年11月10日,全面放开化肥用气价格,化肥用气优惠被取消;同时,化肥铁路运价优惠政策大部分也被取消,基础肥料出口市场越发暗淡。海关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我国肥料出口量价大幅下降,全年共出口矿物肥料及化肥2672万吨,同比下降22.5%;出口金额为65.1亿美元,同比下降40.0%。
由于我国化肥行业产能过剩,在国内消费市场有限的情况下,依然需要依赖出口消化过剩产能,加之陆续取消的优惠政策对不景气的化肥行业来讲更是雪上加霜。而此次《方案》取消了大部分肥料品种的关税,这一举措被视为刺激出口的一大利好政策,凸显了政府引导化肥行业市场化的决心。尤其是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路下行的背景下,无疑给出口商带来一定支撑,许多企业在新的一年报关时已开始享受到关税取消带来的好处,不但节省了出口成本,还提高了我国肥料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但仍应看到,化肥行业产能过剩、成本较高、环保压力不断增加,加快行业结构调整仍是提升行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
3、化工教育力推产教深度融合
“十三五”时期,我国化工行业发展面临众多挑战,在环保的压力下逐步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这其中必须要有高素质的化工人才支撑才能跟上化工行业的发展步伐。但近年来,受行业发展艰难影响,化工行业教育落后、人才缺失等问题日渐突出。据化工教育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2015年,我国中职化学工艺专业招生数量降幅为60.1%,高职应用化工技术专业降幅为27.5%,本科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降幅也达到10%以上。国内学生对化工专业的认可度和职业兴趣不断下降。
为提高化工行业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广大学生对化工行业的认知度,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于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发布了《化工教育“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推化工教育产教深度融合。
此次《意见》重点突出了校企合作,把培养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人才作为重点,并提出六方面要求。一是建立院校和企业间深层合作、协同发展的机制。《意见》要求院校设立校企合作部门,负责与企业的合作业务,定期提供人力资源供给信息;促进企业与院校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到2020年建成现代学徒制试点15个。二是加强院校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的紧密对接。深化具有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创新形式,培育技术技能拔尖人才。三是院校资源与企业实训资源共建共享。到2020年,校企共建20个生产性实训基地,适应产业发展布局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重点支持一批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集团,认定一批“教育型石油和化工企业”。四是行业企业文化与职业院校文化互通互融。积极推进行业企业优秀文化融入职业院校教育全过程、院校文化引入企业生产和职业培训,增强石油和化工产业链、产品链、消费链的安全、环保和健康问题意识。五是鼓励行业企业办学。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到2020年,建成12个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六是强化技术技能积累创新。院校教师和学生拥有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产品设计等成果,可依法依规在企业作价入股,到2020年,以市场为导向多方共建14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
此次《意见》出台有望增加“十三五”时期化工行业人才总体数量。通过高校和企业共同努力构建学徒制试点、实训基地、职业教育集团以及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人才孵化平台,弥补行业人才缺口,降低人才流动率。同时,《意见》还有望改善行业人才质量水平较低的现状。通过更加深入的产教融合实现教育类型及层次与化工产业人才需求相匹配,针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型、产品销售型、创新研发型以及混合型人才提出明确要求,使行业人才结构更加合理,学用更加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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