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健全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协调机制,推进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实施《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努力实现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坚持有效管用、切合重庆实际,慎立多修、立改废并举,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和民主化,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健全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协调机制,推进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协商,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完善立法听证制度。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市、区县、乡镇三级法治政府。制定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全市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向区县和乡镇下移。推进行政程序法定化,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第三节 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序扩大司法民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