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十三五”时期西藏自治区将加强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 全面落实党宗教政策。加强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推动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参考《中国宗教用品市场发展现状及投资前景评估报告2013-2017》
第三十五章 全面落实党的宗教政策
加强宗教工作、寺庙工作、僧尼工作,推动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一节 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护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
提升寺庙“六建”水平,实现寺庙管委会(片区管委会)全覆盖和干部驻寺常态化,建立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寺庙公共服务,全面实施和拓展寺庙“九有”工程,逐步实现有条件的寺庙通路、通电、通水、通信和广播影视覆盖,把寺庙僧舍修缮纳入保障房建设规划,把寺庙文物保护纳入文物保护规划。落实利寺惠僧政策,把在编僧尼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所有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低保、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并免费进行健康体检。深化僧尼教育服务,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加强西藏佛学院和分院建设,规范寺庙学经秩序,实施百名高僧大德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宗教界爱国人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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