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以下简称“中宣部”)是中共中央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指导全国理论研究、学习与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中央各新闻单位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等。
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新闻出版管理职责划入中宣部。中宣部对外加挂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牌子。调整后,中宣部关于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拟订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并督促落实,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口等。
(2)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
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是我国最高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和执法机关。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起草著作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著作权管理的规章和重要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全国软件正版化工作和数字网络版权监管工作;负责批准设立、监督指导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和涉外代理机构;监督管理作品著作权登记、涉外著作权合同备案和法定许可使用作品的工作;监管著作权贸易和版权代理,促进发展版权产业。
(3)工业和信息化部
我国互联网行业的政府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及其地方电信管理机构。工信部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网络强国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实施宽带发展;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负责电信网、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平台的建设和使用管理;负责信息通信领域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拟订电信网、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和处置;负责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工作。
(4)文化和旅游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原文化部)是我国负责文化、艺术事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文化艺术方针政策,起草文化艺术法律、法规草案,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对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审批及备案制度,监察互联网文化内容及惩罚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5)行业协会
中国版权协会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主管的全国性版权专业社会团体,是我国版权领域唯一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责是推动版权法律的实施、组织、推动版权的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促进我国版权制度的不断完善。同时为著作权人及作品使用者提供相关服务,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制定互联网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等。
中国出版协会(中国版协)是中国出版界自愿结成的全国行业性社会组织。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中国版协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和推动出版工作者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扬出版工作者的优良传统,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出版工作水平;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出版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出版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开展专业资质认证等工作;组织出版行业“韬奋出奖”和“中华优秀出版物奖”评奖活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和实施《中国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促进出版单位和出版工作者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维护出版者的合法权益。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原名中国音像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的全国性音像与数字出版行业组织。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单位会员涵盖:音像与数字出版内容创作、产品制作、内容传播,音像与数字出版内容播放终端建设、音像与数字出版产业标准规范,音像与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研究等单位,现有会员单位700余家;在唱片创作、光盘制作、教育音像、数字音像、音视频工程、有声读物、音乐产业促进、游戏出版、反盗版,以及专业数字、大众数字、数字教育、电子出版、数字阅读等10多个方面设有分支机构。
中国作家协会是一个独立的、中央一级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中国作家协会是作家自愿结合的专业性团体,主要职能是联络、协调和服务,组织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培养文学创作的新生力量,办好所属报纸、杂志、出版社和网站,组织文学评奖等。2017年12月网络文学中心成立,该中心为中国作协所属事业单位,在中国作协党组书记处领导下,主要负责网络作家联络服务、网络文学研究评论和管理引导、有关文学网站和社团组织及各级作协网络文学工作的沟通联络等工作。
参考观研天下发布《2019年中国网络文学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现状与未来规划分析》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1)主要法律、法规
主要法律、法规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出版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国务院 |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
国务院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
国家版权局原信息产业部 |
《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 |
原新闻出版总署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 |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
《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 |
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 |
原文化部 |
《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2)主要产业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中华文化繁荣兴盛”。近年来,国家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层出不穷,从2009年国务院提出要大力发展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到“十三五”提出要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进一步提出“全民阅读常态化”,2018年中央宣传部等部门提出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融资,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在近些年的发展中,文化产业已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文化产业具体政策如下:
①《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2009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有声读物、电子书、手机报和网络出版物等新兴出版发行业态”,国家将重点推进的文化产业包括: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
②《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到2020年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全面形成;加快发展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推进文化科技创新,以先进技术支撑文化装备、软件、系统研制和自主发展,提高我国出版、传媒、网络等领域技术装备水平,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瑰宝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制作适合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佳作,鼓励网民创作格调健康的网络文化作品;发展网络新技术新业态,占领网络信息传播制高点。”
③《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④《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2015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在“‘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章节中提出,让“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
⑤《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
2016年12月27日,原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这是我国制定的首个国家级“全民阅读”规划。《规划》明确了全民阅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十三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及时间表、路线图等,以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共同建设书香社会。
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
2018年12月18日,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的《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正式公布。《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文化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再融资方式进行并购和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科创板等融资。
⑦《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
2019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指出: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综上,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持续性政策扶持,国家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建设,数字出版、数字阅读等新兴行业成为文化产业未来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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