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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国调研咨询服务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调研咨询行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近年来国家鼓励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第三方评估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政策需求不断深化,有利于调研咨询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调研咨询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统计局。国家实行涉外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制度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制度,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调查机构资格审批和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由国家统计局审批;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调研咨询市场分析报告-行业供需现状与发展趋势前瞻》显示。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CAMIR)是在我国境内从事与市场信息调查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结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统计局。协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组织制定全国市场信息调查业的发展规划,引导、促进国内市场信息调查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市场信息调查业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制定市场信息调查业行为规范和执业标准;创办协会刊物、网站,宣传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发展情况;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行规行约,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办理政府机关或相关机构交办的其他事宜等。中国市场信息调查业协会还专门成立了第三方评估委员会,积极倡导第三方评估行业的良性竞争合作,注重专业能力建设,探索专业化服务标准,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协同,推动我国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领域第三方评估事业的壮大。

       中国科技咨询协会(CCA)是我国以科学技术知识、方法、手段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自愿组建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科学技术部。协会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开展促进科技咨询发展的政策、规划和行为研究,组织与国家发展项目有关的科技咨询与评估活动;开发科技咨询业务的通用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普及并推广现代知识和技术在咨询业务活动中的应用,提高咨询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各界对咨询角色、作用和贡献的理解,培育和开发咨询市场,开展现代企业管理技能、先进技术的培训活动;开展科技咨询行业信息化推进工作、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工作和相关信息服务业务;促进会员之间的协调、交流与合作;研究制订与科技咨询业务的可靠性和公正性相符合的执业行为准则,并对会员执业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促进科技咨询服务的国际合作,以及相关技术的国际合作业务等。

       中国信息协会是由经济、科技、社会等领域从事信息工作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业务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市场研究业分会(CMRA)等23个分支机构。协会业务范围包括:组织研究我国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管理体制等,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推动信息立法、信息标准化、信息安全和认证、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等基础工作的开展;依法参与行业资质管理等相关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推广和应用信息技术;开展信息化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信息化领域的产、学、研结合;建立并完善行业自律和约束机制,规范会员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承担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有关信息化工作方面的研究、咨询、评估、评审工作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资料显示1987年1月,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并于2017年6月修订,该条例规定:涉外统计调查资格和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应当依法报经批准。统计调查范围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统计调查范围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由国家统计局审批。

       3、行业主要政策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修订发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对商务服务类的鼓励类共列举了9项,其中包括经济、管理、信息、会计、税务、审计、法律、节能、环保等咨询服务。

       (2) 《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

       201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提升商务咨询服务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水平。引导商务咨询企业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大力发展战略规划、营销策划、市场调查、管理咨询等提升产业发展素质的咨询服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以产业升级和提高效率为导向,发展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商务咨询、法律会计、现代保险、信用评级、售后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服务等产业。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推动传统商业加速向现代流通转型升级。

       (4) 《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

       (5)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6) 《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

       2014年0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的通知》提出:督查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在开展督查的同时,邀请全国工商联和部分研究咨询机构等单位,发挥其独立性、专业性优势,对部分重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向国务院提交评估报告。把自查、督查情况与第三方评估情况进行对表分析,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增强督查实效。

       (7)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

       2014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通过开展立法前评估等方式,健全立法项目论证制度。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定期开展法规规章立法后评估,提高政府立法科学性。

       (8) 《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6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政府服务更聪明,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9) 《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8年8月,国家财政部发布《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逐步扩大绩效评价项目覆盖面,着力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和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应当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就购买服务行为的经济性、规范性、效率性、公平性开展评价。

       (10)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019年10月,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了营商环境建设的原则,对市场主体的保护、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都做出了规定,对于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体系建设、评价实施提出了要求。该条例提出: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11) 《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

       2019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2020年底前,全面建成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建成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含大厅、中心、站点、窗口等)、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含业务系统、热线电话平台、移动服务端、自助服务端等)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评价数据的跟踪分析和综合挖掘,及时归纳发现政务服务的堵点难点,分析研判企业群众的诉求和期盼,找准服务企业群众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推进服务供给精细化,对企业和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限期依法依规整改解决。

       (12) 《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

       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和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经济全球竞争力。推动感知技术在制造供应链关键节点的应用,促进全链条信息共享,实现供应链可视化。应用供应链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提升流通供应链智能化水平。

       (13) 《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

       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动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联网、物联网等领域数据采集标准化;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

       (14) 《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201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提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健全政府运用大数据的工作机制,将运用大数据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的主要工作目标,并提出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运用大数据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推进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政府运用大数据的能力等多项工作任务。

       (15)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

       2017年7月,国务院印发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新一代人工智能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部署要以算法为核心,以数据和硬件为基础,以提升感知识别、知识计算、认知推理、运动执行、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形成开放兼容、稳定成熟的技术体系;提出了大力发展包括智能制造、智能农业、智能物流、智能金融、智能商务、智能家居的人工智能新兴产业,在包括智能政务、智慧法庭、智慧城市、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方面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

       (16) 《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在企业“上云”等工作基础上,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通道,促进全渠道、全链路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数据供应链引领物资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有力支撑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17)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2020年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首轮评估,梳理分析条例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18) 《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

       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提出:2021年底前,各地区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归并统一为为―12345‖;优化流程和资源配置,实现热线受理与后台办理服务紧密衔接,12345热线第一时间转至相关部门办理,形成高效协同机制;拓展受理渠道,完善知识库共享、专家支持、分中心联动等机制,提高热线接通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强化12345热线平台与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强对普遍性诉求的研究分析,解决共性问题。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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