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教育与就业发展规划。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和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均超过95%。
参考《2017-2022年中国高等教育机构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一)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高质量普及15年基础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到2020年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和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均超过95%。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农村教育信息化,打造城乡教育共同体。科学规划普通高中教育,鼓励和支持学校特色发展,到2020年全省特色示范高中比例达到8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布局,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深入融合。
实现高等教育实力进位。推进高校分类改革和管理,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扎实推进重点高校建设计划,支持浙江大学等高校创建一流大学,力争全省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前6位。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加大重点学科建设力度。实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支持一批本科高校强化应用型建设。实施“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计划”、“名校名师名专业工程”,继续保持高职教育在全国领先地位。拓宽职业教育办学渠道,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扶持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职业院校开展国际合作,对接国际先进标准开展专业和课程体系建设。
扎实开展终身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积极构建全覆盖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推广全民阅读,规范发展社会培训。发挥公共文化机构、新闻媒体社会教育作用,统筹各类教育资源,推进学习资源社会化。以“学分银行”制度为抓手,探索建立成人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健全继续教育体制。重视发展老年教育。
完善现代化教育支撑体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间定期交流机制。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规范义务教育及幼儿园招生行为,科学合理划定片区,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支持社会力量办学,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推进大中小学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多形式扩大教育开放,提高教育国际化水平。
专栏16教育现代化重大工程
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工程。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全省建成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
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重点县(市)办学条件改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98%以上,全面消除“大班额”现象。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以“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为抓手,重点打造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力的50所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和10所高等职业教育名校,扶持100个省级大师工作室,建设100个特色专业、100个优势专业,构建具有浙江特色和全国领先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和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抓好首批重点高校建设,尽快启动第二批重点高校建设。开展一流学科建设,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扶优淘劣。力争世界一流高校建设取得新突破,10所左右本科高校在全国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4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10%,100个以上一级学科进入全国前30%。
(二)着力提升就业质量
强化就业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建立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登记数据库,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制度。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建立调查失业率制度,优化全省企业用工、劳动力市场供求、失业动态监测三大平台。
巩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依法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合同履约行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争议调解仲裁和监察执法制度,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构建以“双爱”为核心的劳动关系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体系。
专栏17促进就业创业工程
深入开展就业创业培训,五年培训550万人,认定30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力争每个县(市、区)建成一家创业基地。
建立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一对一”帮扶机制,帮助40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基数归零、动态归零”。
规范就业见习管理,扶持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开展省级见习示范基地认定。
全面推进失业预警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就失业监测预警制度体系和失业预警应急处置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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