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十三五”时期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脱贫攻坚、就业与收入、教育现代化发展规划。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清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情况,找准致贫原因、分类扶持。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流程,建好精准扶贫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管理。
参考《2017-2022年中国高等教育机构行业市场发展现状及十三五投资规划研究报告》
强力推进脱贫攻坚
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清查、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情况,找准致贫原因、分类扶持。规范贫困人口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流程,建好精准扶贫数据库,实现信息动态管理。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人均纯收入增长率高于全盟平均水平,贫困村向新农村新牧区、小康嘎查村实质性转变,贫困户向富裕户、小康户转变。到2016年,全盟率先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实现国家现行标准下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残疾人同步实现脱贫;多伦县、镶黄旗、正蓝旗、苏尼特左旗、阿巴嘎旗5个区贫旗县全部摘帽。到2019年,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正镶白旗3个国贫旗全部摘帽。
按照“五个一批”要求因户施策。完善农牧民与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扶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生产和就业,通过促进增收脱贫一批。对于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有计划地开展易地搬迁扶贫,创造适宜生产生活条件脱贫一批。对于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要利用好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成为生态保护员,就地稳定脱贫一批。抓好教育帮扶,研究制定进城上学的贫困家庭子女生活补贴等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脱贫一批。低保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精准医疗救助一批因病致贫人口,逐步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发展能力。
强化扶贫脱贫措施。深入推进规划、干部、项目脱贫攻坚工程,坚持因地因户因人施策,提高扶贫精准性。加快推进产业扶贫,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植、规模养殖、文化旅游等产业,让贫困家庭获得稳定的增收致富项目,增强贫困人口自我造血功能。强化金融扶贫,建立健全财政奖补、贴息支持、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推进金融扶贫产品和服务创新,降低借贷门槛,增加借贷额度。加大盟旗两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和资金,拓宽扶贫开发资金渠道。深化党政机关定点扶贫,搭建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平台,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扶贫格局。
实行脱贫工作责任制。精准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脱贫计划,对每一项工作都要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坚持盟级层面统筹抓总、旗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领导干部帮扶脱贫制度。调整完善干部下基层扶贫方案,做到贫困人口不脱贫、干部责任不脱钩。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对国贫旗、区贫旗重点考核脱贫成效。
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
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有就业能力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机制,创造平等就业机会,提高就业质量。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牧区转移劳动力、复转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重点企业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现代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类人员自主创业,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积极开发草原监督员、畜牧业防疫员等公益性岗位,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都有1人就业,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积极促进增收富民。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着力缩小收入差距,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健全职工工资、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保障标准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联动机制。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调制度,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拓宽居民投资理财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完善农牧业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增加农牧民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股权、宅基地、住房财产权等方面的收入,提高经营性、工资性、财产性收入。
扩大城乡居民消费。积极培育信息、旅游、文化、体育和养老服务等消费热点,增加居民家庭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继续建立和完善个人消费信贷诚信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消费信贷品种。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牧区市场流通体系,扩大农村牧区家电、汽车、建材等产品消费。加强市场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推进教育现代化
优先发展民族教育。深入落实民族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实施好蒙语授课15年免费教育政策。大力推进民族学校标准化、精细化、特色化工程建设,将民族教育与现代化教育理念相结合,全面提高民族学校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新建一所蒙古族中学。将民族传统文化、体育艺术融入课堂,充分发挥中国蒙古语标准语音发源地作用,编纂各类民族文化的蒙语教材。争取到2020年,全盟蒙语授课学前三年入园(班)率达到96.5%;全盟蒙语授课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5%。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突出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积极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到2020年,基本完成学前教育建设任务,全面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全盟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0%以上。旗县市(区)所在地幼儿园60%达到自治区示范幼儿园标准、90%达到自治区一类以上幼儿园标准,苏木乡镇幼儿园50%达到自治区一类以上幼儿园标准。
公平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积极发展特殊教育,努力缩小区域间、校际间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的差距,为学生提供公平的教育环境、教育资源。以农村牧区标准化学校建设为重点,继续实施标准化建设工程。2016年创建标准化学校10所,全盟城镇中小学率先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继续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积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十三五”期间再创2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进一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积极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努力形成特色鲜明、课程丰富、资源开放、评价多元的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新局面。
提高职业教育水平。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职业教育结构,深化产教融合、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重点打造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建设一批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提升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的办学水平,争取升格为本科院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定位,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在煤炭电力、机械制造、草原生态、畜牧兽医、民族文化与体育等重点领域,更多地培养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的实用型人才。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增强农村牧区剩余劳动力和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动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完善校长选拔任用管理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国家教育现代化发展目标要求,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教育信息化体系,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完善教育助学体系,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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